久久综合丝袜日本网手机版,日韩欧美中文字幕在线三区,亚洲精品国产品国语在线,极品在线观看视频婷婷

      <small id="aebxz"><menu id="aebxz"></menu></small>
    1.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時間:2022-07-06 09:20:48 試用期 我要投稿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13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13篇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如下:

        一、甲方提前解除與乙方勞動合同的原因是: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雙方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xù)后,應當支付乙方包括工資、津貼、福利待遇在內的所有費用。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的`社保、住房公積金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四、雙方在此基礎上確認彼此的權利義務已經履行,并且未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一次結清,乙方也自愿放棄包括經濟補償金在內的其他所有訴求,并承諾為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甲方應當在離職手續(xù)辦完后給乙方提供相應的離職證明。

        五、本協(xié)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guī)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xié)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繼續(xù)支付乙方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資,共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xù),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xù)。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xié)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后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____元。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3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單位沒有任何理由予以阻攔。

        沒有必要再去跟單位理論試用期不給合同是違法行為,更不用擔心沒有合同單位會惦記扣下你這一個月工資,因為法律對類似于你遇到的這種情況,做了明確規(guī)定。

        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因此,你們單位雖然試用期不給合同,但已經履行了一個階段的試用期,已與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你為單位提供了勞動,單位就必須向你支付工資或報酬。否則就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與你形成勞動爭議。

        你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請求裁決單位支付克扣的工資及25%經濟補償金。

        相關鏈接: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40.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問題補充:

        1、勞動仲裁的時限:

        《勞動法》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負有什么樣的舉證責任

        參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二的規(guī)定。

        同時,試用期內的工資可以低于正式錄用后的'工資,但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币簿褪钦f,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錄用期,其工資均不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所以你工作了39天他就要給你39天的錢

        員工使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按照之前約定的試用期工資發(fā)放。如果勞動合同中對試用期工資未明確約定,需要雙方協(xié)商,或執(zhí)行集體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fā)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guī)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4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新規(guī)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據勞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另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并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相關鏈接

        試用期是一種不確定的狀態(tài),用人單位和員工都可以相對容易地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但并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雇員工。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庇纱丝梢,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雇員工的條件和程序都相對簡單,只要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一經證實后,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既無須提前通知,也不必給予經濟補償。那么員工的利益該如何保障呢如果用人單位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雇員工,員工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是否已經與自己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只是口頭上說有試用期,實際上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則試用期不成立。沒有試用期這個前題,用人單位就不能引用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解雇員工。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是事實勞動關系,因此只能按事實勞動關系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關系,即用人單位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

        2.用人單位是否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如果沒有證據或證據不充分,用人單位都不能以此為理由辭退員工。所謂證據的充分性,實踐中主要看兩方面:一是用人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職能及要求有沒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單位對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有沒有客觀的記錄和評價。

        3.用人單位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什么時間。勞動部《對關于如何確定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的復函》中明確指出:“對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企業(yè)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超過試用期,則企業(yè)不能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币虼,一旦試用期結束,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雇員工,這時只能依勞動合同的約定或《勞動法》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這里還特別提醒: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是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只有在確實需要的情況下,才可以通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巧顧 勞動保護 欄目對試用期的相關知識進行了詳盡的解答。

        試用期勞動合同的簽定是在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后。試用期合同違約也可以根據 勞動法規(guī) 和 勞動仲裁法 規(guī)定與用人單位解決,尤其是剛畢業(yè)的大學生,最好是對勞動合同和 勞動合同法 有一些了解,省得日后出現 勞動合同糾紛 ,還要進行 勞動爭議和勞動仲裁等等。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綜上所述,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要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進行,這樣有利于正當維和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對以上內容還存在任何疑問或您正受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困擾,歡迎您致電進行相關咨詢,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5

        一、試用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包括:

       、艅趧诱咴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茋乐剡`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菄乐厥、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梢云墼p、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包括:

       、艅趧诱呋疾』蛘叻且蚬へ搨,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苿趧诱卟荒軇偃喂ぷ,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

        1.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guī)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guī)定即可。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預告解除,即勞動者履行預告程序后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時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guī)定的情形。對于第一款規(guī)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由此可見,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也是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的,一般無嚴重違反章程和態(tài)度惡劣的情形是不會被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您對以上內容還存在著一些疑問,或者需要了解更多與之相關的信息,可以到網找在線律師進行咨詢,我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您提供解決方案,謝謝閱讀!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6

        一、《勞動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根據上述規(guī)定,信訪人魏宗彬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約定了試用期是合法的。

        二、勞動合同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憑證,應一式二份,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勞動合同簽訂后,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留存一份。根據原勞動部《關于企業(yè)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fā)[1996]355號)第三條“用人單位與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是合法的;根據原勞動部《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fā)[1995]264)號的規(guī)定,對于違約責任的約定,必須經當事人雙方平等協(xié)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單獨決定,且不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相抵觸,同時還應公平、合理、合乎實際。

        三、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一)款的規(guī)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按照原勞動部《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部發(fā)[1995]264號)第三條的規(guī)定,如果是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的職工,職工在合同期內(包括試用期)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可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fā)[1995]223號)第四條(一)規(guī)定向職工索賠。

        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

        試用期合同與企業(yè)正式勞動合同一樣,同樣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護和維護應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適應,而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各類隱含虛假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性質等欺騙性質信息的維權行為。那么在試用期內,要不要簽訂勞動合同呢?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請看下面專業(yè)律師的解答。

        《勞動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勞動者對于簽訂勞動合同知識懂的太少,特別是在試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試用期該不該簽訂勞動合同。其實,在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師為您全面介紹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的有關知識。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己建互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互了事實勞動關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筻l(xiāng)8條規(guī)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所以,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未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過一個月的部分支付雙倍的工資。根據法律規(guī)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己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再次,對于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出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求勞動合同。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7

        引言:筆者曾經在勞動合同法一頒布就首次提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存在重大漏洞,已經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現針對勞動合同法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條款提出如下意見,供各位批評指正。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本條為預告性解除條款,也稱無過失性辭退,在符合上述三種情形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明確規(guī)定在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但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又排除了第(三)項的適用,即“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這似乎自相矛盾。

        我們都知道,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這里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不可避免的會正好遇到勞動者正處于試用期的情形,既然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在試用期內理應也可解除。()如果非要把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時段理解為試用期后的“正式合同期”,那么,既然“正式期”用人單位可依據第四十條第(三)項解除勞動合同,而雙方仍處于互相考察階段的“試用期”卻不能依據該項解除勞動合同,似乎不合情理,顯得本末倒置。

        同樣的問題,發(fā)生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身上。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如果勞動者處于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卻不得依據本條解除勞動合同。筆者認為,在符合法定裁員條件及程序下,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guī)定可裁減“正式”員工,卻無法裁減“試用”員工,這不得不令人感到奇怪。難道處于試用期的勞動者的權利還更大于處于“正式期”的勞動者的權利?“試用期”本來就是一個雙方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磨合期,這段時期勞動關系并不穩(wěn)固,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就可離職,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解除合同。既然法律規(guī)定在“正式期”可解除合同,為何要限制試用期內勞動合同的解除?遇到這種情況,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完全可以等多幾天(畢竟試用期不長),等到試用期滿再行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裁員,同樣可達到目的,對于勞動者來說,只是結果遲幾天到來而已,法律做出這種限制意義又何在呢?(文:廣東瀚宇律師事務所李迎春律師)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8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qū)(縣)_____鄉(xiāng)鎮(zhèn)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zhí)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jié)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lián)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tǒng)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yè)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jgj146-2004)。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yè)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可以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9

        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有哪些

        一般新進一家新公司的時候都是有試用期規(guī)定的,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都比較的薄弱。那么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有哪些,小編為您整理編輯相關知識,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網友提問:

        你好,我現在在公司還處于試用期,但是我覺得現在的工作不適合我,想辭職,想咨詢一下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有哪些?

        網站律師回答: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新規(guī)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據勞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另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并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yè)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那么企業(yè)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發(fā)現其公司部門設置凌亂,人員冗雜,欲。次日新整合。A部門被撤銷并入B部門,程某對其職位變動很不滿意,公司與其溝通多次,無果。次日,公司向程某發(fā)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為:公司部門調整,與程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請問: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公司此舉按照法律規(guī)定應向程某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勞動法所指“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是指發(fā)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而本案中的情況不足以導致勞動同無法履行,因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guī)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xié)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甲乙雙方于 年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 甲方繼續(xù)支付乙方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資,共 元,于 年 月 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 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 元,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 乙方應于 年月 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xù),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xù)。

        五、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xié)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詆毀、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后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 元。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日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11

        試用期內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在試用期內,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包括:

       、艅趧诱咴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茋乐剡`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菄乐厥、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梢云墼p、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包括:

       、艅趧诱呋疾』蛘叻且蚬へ搨,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苿趧诱卟荒軇偃喂ぷ鳎涍^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我相信大家通過上述文章的閱讀對于在試用期內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個問題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小編所編輯的文章能夠對您的生活有所幫助,若您在這方面還有所疑問,歡迎您詳情咨詢我們的專業(yè)律師們。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guī)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xié)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繼續(x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的工資,共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___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乙方應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xù),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xù)。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xié)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后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甲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____________元。

        1、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yè)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2、違約責任

        (1)在保密協(xié)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的,應按甲方管理制度規(guī)定接受相應處罰。

        (2)在保密協(xié)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損失,返還保密費并處1200元的罰款。

        (3)在保密協(xié)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協(xié)調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補充說明:

        由于乙方從事本公司________崗位,對本公司經營發(fā)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該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勢必會導致公司工程建設等工作出現斷層,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為了保障公司經營的連續(xù)性和正常發(fā)展,乙方必須與接替其工作崗位的人交接清楚,讓其盡快熟悉和了解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并在其能獨立主持工作之后再辦理離職手續(xù),由雙方共同交接完畢簽訂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因為乙方現在還處在試用期內,三天內可以申請離職。

        九、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十、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試用期雖然是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但是這個時間段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而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因此勞動關系還處于非正式狀態(tài)。不過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也應該注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都應該維護自己的權益。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篇13

        不管是在試用期,還是正式員工按照法律規(guī)定都應該簽訂勞動合同。但是試用期只是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相互考察時期,在這個期間,如果有一方不滿意,是否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呢?針對這個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我們一起來分析分析!

        首先,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可以很明確地說,試用期不能隨意解除合同!

        即使是試用期,企業(yè)與員工都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中規(guī)定的合法流程來解除合同,如果是在《勞動合法》實施之前(就是還沒簽勞動合同)雙方可以隨意解除勞務關系。如果是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就是已經簽了勞動合同)就必須按照合法流程來。

        具體而言,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三種合法形式: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如果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員工必須提前3日用書面或者口頭的形式提出辭職,則可以按照合法流程解除勞動合同。員工不需要負法律責任,但是企業(yè)也不需要支付員工任何經濟補償。

        如果員工沒有按照法律程序辦理離職,沒有理由擅自離職的,員工需要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或者是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處罰。

        當但是,如果在試用期間,企業(yè)有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情形或者用不法手段逼迫員工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用負擔法律責任,企業(yè)也需要支付工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企業(y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同樣的,員工如果在試用期間有違反法律規(guī)定或企業(yè)制定的情形,企業(yè)同樣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比如以下的情形: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8)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如果員工在試用期有以上的情形,企業(yè)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同時不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員工和企業(yè)一致解除合同

        如果在試用期間,員工和企業(yè)雙方都不滿意,想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協(xié)商解決!區(qū)別是:

        如果是員工先提出解除合同,雙方一致同意,那么企業(yè)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

        如果是企業(yè)先提出解除合同,雙方一致同意,那么企業(yè)需要支付員工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所以,不要以為試用期無所謂,這要簽了合同,就必須按照法律流程走,不然可能惹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