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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01 13:51:34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優(yōu)】

        在現(xiàn)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會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優(yōu)】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

        為保障工會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根據《工會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信息中心財務管理制度,為加強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工會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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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全體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扣除應上繳廳工會的會費)、及中心撥入的工作經費,及工會自行開展的創(chuàng)收等費用。主要用途是用于工會的會議、工會開展各項文體活動所需費用、慰問職工住院、幫扶困難職工及社會上的捐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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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超過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工會需要請示分管領導,并請分管領導審批,5000元以上的重大開支,需要中心財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由工會組織實施。支出不超出1000元的,由工會委員研究決定,工會主席負責審核報工會財務。凡慰問本單位職工的,由工會委員統(tǒng)一購置慰問品,標準不超過200元。直系親屬辦理喪事的,慰問金標準500元(指父母),非直系親屬不予慰問,慰問其他有關人員酌情處理。慰問金的支出是由參與慰問的工會委員,報告需要慰問人理由后,由工會研究決定從工會財務辦理支付手續(xù),經辦人簽字,工會負責人簽字,工會財務按照支出情況規(guī)定制表入帳。

        二、工會財務人員職責與管理

        工會設立會計、出納各一人(兼職),在工會主席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工會財務收支和資產管理、銀行轉帳和結算、各項經費收支及票據的審核、記帳、報銷。每季度上報給中心領導財務報表,年底公布全年收支情況。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2

        1、組織開展本會的會計工作,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財務管理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經費運營管理。

        2、組織制定本會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并付諸實施。

        3、認真編制并嚴格執(zhí)行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購建方案等。

        4、參與運行決策和各種經濟合同的擬定,加強事前監(jiān)督。

        5、負責本工會的`審核、記賬、算賬工作,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規(guī)定時間和項目公開賬目。

        6、做好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工會組織。

        第三條工會會計是各級工會核算、反映、監(jiān)督工會預算執(zhí)行和經濟活動的專業(yè)會計。工會依法建立獨立的會計核算管理體系,與工會預算管理體制相適應。

        第四條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工會應當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縣級以下工會應當根據會計業(yè)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基層工會,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yè)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或者聘請兼職會計。

        第五條各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h級以上工會應當組織指導和檢查下級工會會計工作,負責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或補充規(guī)定;組織工會會計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業(yè)務水平。

        第六條工會應當對其自身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

        第七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工會的持續(xù)運行為前提。

        第八條工會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條工會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工會會計以收付實現(xiàn)制為基礎,以權責發(fā)生制為補充。

        第十一條工會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為:資產=負債+凈資產。

        第十二條會計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十三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十四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工會宏觀管理的要求,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滿足本級工會加強財務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為依據,如實反映工會財務狀況、各項收支情況及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六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條工會會計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以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條工會會計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對于重要的經濟業(yè)務,應當單獨反映。

        第十九條工會應當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條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除另有規(guī)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第二十一條凡是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guī)定的用途?顚S茫为毞从。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投資和固定資產等。

        第二十三條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借出款、應收款項、庫存物品等。

        (一)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等。

        貨幣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fā)生額入賬。工會應當設置庫存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yè)務發(fā)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庫存現(xiàn)金的核算應當做到日清月結,其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如有不符,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調節(jié)相符。

        工會發(fā)生外幣業(yè)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成人民幣金額記賬。

        (二)借出款是工會因開展工作或發(fā)展工運事業(yè)的需要而出借給其他工會或工會所屬單位的款項。

        工會應當對借出款嚴格管理,借出每筆款項時均需與借款單位簽訂書面文件,署明用途和還款期限,還款期限通常不應超過三年;對于逾期未還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單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報經批準認定確實無法收回或者報經批準認定不再要求借款單位還款的,應及時予以核銷。

        (三)應收款項包括應收上級經費、應收下級經費、其他應收款等。

        應收上級經費是工會應收未收的上級工會應撥付(或劃轉)工會經費和補助。應收下級經費是本級工會應收下級工會的上繳經費。其他應收款是工會除應收上下級經費以外的其他應收及暫付款項。

        應收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fā)生額入賬。期末,工會應當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對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予以核銷。

        (四)庫存物品指工會取得的將在日;顒又泻挠玫牟牧、物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

        器具等。

        庫存物品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有償調入的庫存物品以實際支付的價款記賬。無償調撥、接受捐贈的庫存物品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庫存物品在發(fā)出(領用或出售等)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擇一種方法確定發(fā)出庫存物品的實際成本,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

        工會應當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庫存物品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計入當期收入;盤虧的庫存物品,將其賬面余額計入當期支出。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先扣除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等,將凈損失計入當期支出。

        第二十四條投資是指工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工會的相關規(guī)定,以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投資按其流動性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按其性質分為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

        (一)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以貨幣資金方式對外投資,以實際支付的款項記賬。以實物資產方式對外投資,以評估確認或合同、協(xié)議確定的價值記賬。

        (二)投資期內取得的利息、利潤、紅利等各項投資收益,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三)處置(出售)投資時,實際取得價款與投資賬面余額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對于因被投資單位破產、被撤銷、注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被政府責令關閉等情況造成難以收回的未處置不良投資,報經批準認定后應當及時核銷。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工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guī)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

        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以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費、裝卸費及相關稅費等記賬。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建造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記賬。

        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對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其凈增值部分,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支出。

        (三)處置(出售)固定資產時,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處置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會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相應增加固定基金;盤虧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指工會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個人收入、應付款項等。

        第二十七條借入款指工會借入的款項。

        第二十八條應付個人收入包括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

        (一)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工資及離退休費。其中,工資指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放給在職人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以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等。離退休費指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放給離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

        (二)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其中,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各地區(qū)各部門各單位出臺的津貼補貼。

        (三)應付其他個人收入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其他個人收入。其中,其他個人收入指按國家規(guī)定發(fā)給個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誤餐費、夜餐費,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個人國外零用費,發(fā)放給個人的一次性獎勵等。

        第二十九條應付款項包括應付上級經費、應付下級經費、其他應付款。

        (一)應付上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按規(guī)定應上繳的工會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二)應付下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應付下級工會的各項補助以及應轉撥下級工會的工會經費和建會籌備金。

        (三)其他應付款指除應付上下級經費之外的其他應付及暫存款項。

        第三十條各項負債應當按照實際發(fā)生額入賬。

        第五章凈資產

        第三十一條凈資產是指工會的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投資基金、專用基金、后備金、結余。

        第三十二條固定基金指工會固定資產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fā)生額入賬。

        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指工會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計占用的資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fā)生額記賬,

        待工程完工后轉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條投資基金指工會對外投資占用的基金。投資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fā)生數額入賬。

        第三十四條專用基金指工會按規(guī)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專門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工會干部權益保障金。

        提取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計入當期支出;使用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專用基金余額;專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條后備金指縣級以上工會按規(guī)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況下使用的儲備金。

        提取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沖減結余;使用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后備金余額;后備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條結余指工會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后滾存的累計余額。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條收入是指工會根據《工會法》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業(yè)務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按照來源分為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

        (一)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guī)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二)撥繳經費收入指基層單位行政撥繳、下級工會按規(guī)定上繳及上級工會按規(guī)定轉撥的工會經費中歸屬于本級工會的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本級工會收到的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回撥補助、專項補助、超收補助、幫扶補助、送溫暖補助、救災補助、其他補助。

        (四)政府補助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五)行政補助收入指工會取得的所在單位行政方面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六)事業(yè)收入指獨立核算的工會附屬事業(yè)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yè)單位的各項事業(yè)收入。

        (七)投資收益指工會對外投資發(fā)生的損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會除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投資收益之外的各項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項收入應當按照實際發(fā)生額入賬。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所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yè)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yè)支出、其他支出。

        (一)職工活動支出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二)維權支出指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三)業(yè)務支出指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yè)務工作發(fā)生的各項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會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發(fā)生的各項日常支出。

        (五)資本性支出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fā)生的實際支出。

        (六)補助下級支出指工會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七)事業(yè)支出指工會對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yè)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yè)單位的各項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級工會除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yè)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yè)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四十條各項支出應當按照實際發(fā)生額入賬。

        第八章會計報表

        第四十一條工會會計報表是反映各級工會財務狀況、業(yè)務活動和預算執(zhí)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工會會計報表是各級工會領導、上級工會及其他會計報表使用者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工作的重要資料。

        第四十二條工會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末全部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情況的報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間全部收入、支出及結余情況的報表。

        (三)附注。附注應分析說明工會預算執(zhí)行情況以及工會在籌集、分配、使用、管理經費過程中的成績和問題,分析影響預算執(zhí)行的原因,經費收支變動趨勢,提出改進措施、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三條工會會計報表分為年度會計報表和中期會計報表。以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編制的會計報表稱為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是以整個會計年度為基礎編制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工會要負責對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和下級工會報送的年報進行審核、核批和匯總工作,定期向本級工會領導和上級工會報告本級工會預算執(zhí)行情況。

        第四十五條會計報表要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審閱簽章并加蓋審查公章后上報。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工會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當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4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zhí)行貨幣資金業(yè)務審批制度,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研究和決策,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2、按照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復核、支付辦理的操作流程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yè)務,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全過程。

        3、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4、現(xiàn)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得有下列違反現(xiàn)金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1)超出規(guī)定范圍或限額使用現(xiàn)金;

       。2)未經開戶銀行批準坐支現(xiàn)金;

       。3)超出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留存現(xiàn)金;

       。4)用不符合財會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抵頂庫存現(xiàn)金;

       。5)以現(xiàn)金形式保留賬外公款;

       。6)編造用途或用轉賬憑證套用現(xiàn)金;

       。7)利用賬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xiàn)金;

       。8)其他違反現(xiàn)金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5、銀行結算賬戶的開設、使用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央行關于規(guī)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有下列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偽造、變造證明文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3)擅自改變銀行結算賬戶用途;

       。4)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5)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6)不及時撤銷應當撤銷的銀行結算賬戶;

       。7)其他違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6、支付結算符合《支付結算辦法》。不得有下列違反支付結算紀律的行為:

        (1)簽發(fā)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

       。2)簽發(fā)、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

       。3)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

       。4)其他違反《支付結算辦法》規(guī)定的行為。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省郵政工會及全省各級郵政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確保工會資金安全、合規(guī),更好地發(fā)揮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職工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會計法》、《工會財務制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以及全總、省總以及郵政集團工會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甘肅郵政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省郵政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guī)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 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 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堅持依法獲取原則,堅持經費獨立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服務職工原則,堅持勤儉節(jié)約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工會財務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嚴格的管理審批制度。

        第六條 工會必須設立獨立會計帳戶,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必須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 工會預算管理

        第七條 工會預算應由企業(yè)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共同審定。

        第八條 工會必須在分析上一年預決算執(zhí)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工會本年度的.工作規(guī)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編制工會財務年度預算。

        第九條 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

        第十條 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經工會主席批準,同時上報上級工會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 工會經費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 會費收入,是核算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向企業(yè)工會交納會員費。

        第十二條 撥交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其他收入應全部納入工會預算,統(tǒng)一核算,統(tǒng)一管理。

        第五章 工會經費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 職工活動支出,是核算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fā)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鶎庸獓栏癜凑帐】傓D發(fā)文件《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和省總《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實施意見》,嚴格管理職工活動支出。

        第十四條 維權支出,是核算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xié)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等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fā)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第十五條 業(yè)務支出,是核算工會培訓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yè)務工作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yōu)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xié)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yè)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yè)務的支出。

        第十六條 行政支出,是核算工會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工會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如: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郵電費、差旅費等。

        第十七條 資本性支出,是核算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

        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構建而發(fā)生的實際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構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第十八條 補助下級支出,是核算工會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第十九條 其他支出,是核算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jié)向全體會員發(fā)放少量的節(jié)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fā)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及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第六章 工會經費報銷管理

        第二十條 工會經費的報銷時間,必須在費用發(fā)生一周內報賬。如有特殊情況,原始憑證不能超過一個月,過月者拒絕報銷。原始憑證上必須有開票單位的“發(fā)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業(yè)務內容必須填寫清楚,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不得有涂改、刮擦、挖補等現(xiàn)象。

        第二十一條 經辦人所報銷費用的票據,必須按發(fā)生的時間順序分類整理、粘貼,并按要求填寫報銷憑證,報銷憑證上注明具體用途、經辦人員,并由經辦人、相關負責人簽字后報批。省會和省公司機關工會報銷金額在1000元以內由省郵政工會副主席審批、1000元以上由省郵政工會主席審批,省公司直屬單位工會報銷,由本單位工會主席簽字,其他審批手續(xù)同上。

        第七章 現(xiàn)金與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嚴格遵守《現(xiàn)金管理條例》。執(zhí)行銀行核定的現(xiàn)金庫存限額,月末賬面余額與銀行賬戶對賬單進行核對,使賬面余額與銀行余額相符。對于未到達的帳項要及時查詢,并及時處理。

        第二十三條 控制不合理的現(xiàn)金支出。超過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使用現(xiàn)金。工會組織活動,如確需備用現(xiàn)金時,必須由工會主席批準后,辦理借款手續(xù),在活動結束一周內辦完結算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 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后,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

        第二十五條 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付該款。

        第八章 財務稽核管理

        第二十六條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化要求,企業(yè)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崗位職責。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制度,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做好財務收、支計劃,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定期分析預算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3)會計要認真做好記帳憑證并進行審核,做好總帳、明細賬,做到每季度對庫存現(xiàn)金進行抽查,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帳單核對。

       。4)審查和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工會代表大會或全委(擴大)會議報告工會財務收支情況。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xiàn)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yè)務,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2)庫存現(xiàn)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

        (3)嚴格控制簽發(fā)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支票遺失要及時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xù),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記。

       。4)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關印章,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現(xiàn)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每年一本。

        (7)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簿的登記工作。

        第九章 財務檔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開展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 做好會計記賬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和有關財務部門文件,合同等的裝訂、存檔和保管。

        第十章 財務監(jiān)督

        第二十九條 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工會制定的制度,自覺接受企業(yè)工會經審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第三十條 工會主席離任必須接受審計。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各市州郵政分公司工會、省公司直屬各單位工會都要依照本制度,制定本級工會財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xx公司工會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行為,保證工會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xxxx工運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xxxx工會財務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xxxx工會所屬各級工會及非獨立核算的文化、體育、教育、療(休)養(yǎng)等事業(yè)單位(統(tǒng)稱非獨立核算的事業(yè)單位,下同)。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必須堅持為職工群眾服務,為發(fā)展工運事業(yè)服務的宗旨;

        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guī)和中華全國總工會、xxxx工會的財務規(guī)章制度;

        堅持工會預算管理原則,協(xié)調和處理工會建設與資金供給、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等各種經濟關系。

        第四條工會財務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認真貫徹黨的工運路線、方針、政策,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推動工會財務工作創(chuàng)新;

        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為xxxx工運事業(yè)發(fā)展奠定物質基礎和提供財力保障;

        合理籌集和運用資金,保證工會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加強工會資產管理,防止工會資產流失,如實反映本單位工會財務狀況,對本單位工會經濟活動進行核算、控制和監(jiān)督。第五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各級工會必須把財務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匯報,研究財務工作。對重大經濟事項要集體討論決策,實行社團法人代表負責的“一支筆”審批制度。

        各級工會的領導,要按照《會計法》的規(guī)定,保證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正確行使國家和工會組織賦予的權限,做好財會工作。第六條各級工會的一切經濟活動要在單位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歸口于財務部門(或會計主管)統(tǒng)一管理,其他部門不得兼管財務工作。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七條xxxx公司工會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在現(xiàn)行組織機構的情況下,工會財務管理級次如下:

        公司大口級工會管理級次:xxxx公司級工會。

        各子公司級工會及其他部屬單位工會。

        第八條財務管理的職責權限:

        一、宣傳、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工會規(guī)定的方針、政策、制度、紀律、辦法,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工會內部各項財務管理辦法。

        二、編制本級預算、決算;

        審批(或審核)、匯總下級工會的'預算、決算,并按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

        三、收好、管好、用好本級經費,督促行政按規(guī)定撥繳經費并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在本級管轄的范圍內合理分配經費。根據上級工會的規(guī)定,決定所屬單位的經費分成、預算撥款和經費調劑。

        四、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按主管部門規(guī)定上繳有關費用,合理分配資金并確定獨立核算單位的結余分配和資金繳撥辦法。

        五、檢查、分析預算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和上級工會反映。

        六、組織、檢查、督促下級工會及本級所屬企事業(yè)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反映預算執(zhí)行,實行會計監(jiān)督;

        強化會計基礎工作,組織開展財務工作競賽;

        調查研究,財務工作經驗,指導和推動本系統(tǒng)、本單位財會工作發(fā)展。

        七、加強財會人員管理,組織培訓財會干部,提高財會人員政治、業(yè)務素質,培養(yǎng)和造就一支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懂業(yè)務、會管理的工會財務干部隊伍。

        八、加強工會資產管理,負責按規(guī)定申請或辦理工會資產產權登記,組織工會、企事業(yè)單位開展財產清查及辦理財產的盤盈、盤虧、貶值和報廢等工作。

        九、規(guī)劃、組織、指導本系統(tǒng)財務管理信息化發(fā)展,推廣適合xxxx工會財務管理的現(xiàn)代化技術和手段。

        十、堅持民主管理原則,發(fā)揚財務民主,定期公布賬目,接受會員和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監(jiān)督,向本級工會委員會、會員代表大會定期報告財務工作。

        第九條xxxx公司工會經費實行按比例或額度分成制度。

        行政撥交工會經費,除按規(guī)定的比例上解全國總工會、xxxx和省、市總工會外,其余部分的分配,由公司大口級經費管理單位自行確定。用于基層工會經費比例不得少于60%。

        會費全額返還,由基層工會自行留用。

        第十條貫徹《會計法》和全國總工會《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各級工會及實行獨立核算的工會事業(yè)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yè)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具備獨立管理經費條件的子公司級工會,工會經費要在銀行獨立開戶、單獨設賬管理,不允許與本單位機關或黨、團等其他組織財務合并賬戶集中核算。

        必須貫徹錢、賬分管的原則。會計、出納要分設,錢、賬、物要分管。

        第十一條調整和任免財務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要征得上級工會財務部門的同意。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二條工會預算是各級工會經一定程序核定的年度財務收支。xxxx公司工會預算,要在xxxx工會有關工會工作方針、政策、制度和紀律的要求下,實行分級管理、下管一級的原則。

        xxxx公司工會預算分為本級預算和子公司級預算兩類。本級預算是指作為一級經費管理單位的工會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本級預算應包括本級經費供給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預算在內。子公司級預算是指本級預算所屬的獨立核算事業(yè)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

        第十三條各級工會財務部門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其職權是:編制本級預算、決算和預算的調整;

        審批下級工會及本級所屬單位的預算、決算;

        匯總本級及所屬各級工會的預算、決算;

        組織本級預算的執(zhí)行,按程序辦理預算調整;

        監(jiān)督、下級工會和所屬單位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

        協(xié)調處理工會與同級行政有關在工會預算管理方面的政策與經濟關系。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7

        為嚴格遵守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上級工會規(guī)定,貫徹為工會建設服務,為教育服務,為群眾服務,切實抓好收、管、用三個環(huán)節(jié)。

        一、按期收好各項經費:工會經費和工會會費

        二、記帳及時、切實做到內容、數字真實、摘要清楚、經常核對,做到帳帳相符、帳據相符、帳表相符。

        三、對報銷發(fā)票嚴格審查,禁用不規(guī)范的.發(fā)票或白條為原始憑證。

        四、會員慰問費不超過會費的20%

        五、妥善保管現(xiàn)金和一切帳目帳務、憑證,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財務工作情況和各項經費的開支情況,主動向經費審查委員會提供有關的財務工作資料,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六、工會會計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新《會計法》和工會的各項財務制度、財務紀律,按《會計人員工作規(guī)則》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七、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工會(以下簡稱工會)財務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工會的財務行為,提高工會經費及相關資金的使用效益,服務學校改革和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預算管理辦法》(中華全國總工會【20xx】38號)、《工會會計制度》(財政部財會【20xx】7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由工會主席直接領導,堅持依法理財,規(guī)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和資金運行合法、合理、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合理編制財務預決算,依法積極籌集工會經費,合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和資金,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實行核算和監(jiān)督。

        第四條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遵紀守法,經費獨立,預算管理,依法收繳,為教職工服務,勤儉節(jié)約,民主管理。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和機構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的管理體制和“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經費審查監(jiān)督體制。工會經常性經費開支實行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由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六條工會應配備專業(yè)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分設會計、出納崗位,對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工會經費收支相對獨立的分工會應設立兼職會計和出納,對分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和管理。工會經費收支不進行獨立核算的分工會,也應規(guī)范做好本分工會經費收支的登記工作。

        第三章財務預算

        第七條工會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zhí)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編制的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統(tǒng)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保證重點、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

        第八條預算收入的編制要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jié)約,體現(xiàn)工會的工作特點。要優(yōu)化經費支出結構,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等方面。

        第九條年度預算經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報上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第十條工會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預算收支總額需要增減時,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程序與第九條相同。

        第十一條工會要加強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應納入集中采購范圍內的支出,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建設工程、大型設備(工具)購置和大型修繕等支出,應經有關部門審核后執(zhí)行。

        第四章經費收入

        第十二條會費收入。是指工會會員根據《中國工會章程》規(guī)定繳納的會費?捎晒袑W校財務按月從會員基本工資的0。5%中代扣后轉入工會帳戶。

        第十三條撥繳經費收入。是指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guī)定,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工會經費,凡歸屬于本級工會的留成部分,計入撥繳經費收入。

        第十四條上級補助收入。是指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專項補助、送溫暖補助、其他補助等。

        第十五條行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包括專項設備配套費、基建、維修、幫困、教職工療休養(yǎng)活動等補助款項。

        第十六條其他收入。是指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第五章經費支出

        第十七條職工活動支出。是指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第十八條維權支出。是指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xié)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fā)生的支出及參與本單位民主各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第十九條業(yè)務支出。是指用于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yè)務工作所發(fā)生的各項支出。

        第二十條資本性支出。是指用于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fā)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條補助支出。是指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第二十二條其他支出。是指上述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六章財務決算

        第二十三條財務決算是工會收支預算的執(zhí)行結果。學校工會應按上級工會的要求編制年度決算。決算未經批準前,稱為決算草案。

        第二十四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做到收支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五條決算草案應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表及經費收繳情況表”和文字說明。說明是對全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總結、檢查和分析,重點檢查經費收繳、主要收支構成情況和問題以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

        第二十六條工會決算草案的審批程序與預算審批程序相同。

        第七章現(xiàn)金與支票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會應嚴格遵守《現(xiàn)金管理條例》,執(zhí)行銀行核定的現(xiàn)金庫存限額,按照規(guī)定控制庫存現(xiàn)金,保證支付而不超限額。會計和出納應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月末將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保證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調節(jié)后)相符。對未達賬項,會計要及時查詢,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控制不合理的現(xiàn)金支出,經濟業(yè)務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上的,一律實行轉帳結算。支付現(xiàn)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不得代領現(xiàn)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所蓋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絕付款。

        第八章財務稽核

        第三十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化的要求,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相應的崗位職責。

        第三十一條會計職責:

       。1)負責擬訂工會經費預算。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報賬及時。

       。3)定期對庫存現(xiàn)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xiàn)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現(xiàn)金日記賬相符。

       。4)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jié)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jié)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5)負責擬訂工會經費決算草案。負責起草提交給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教代會、工代會的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第三十二條出納職責:

       。1)辦理現(xiàn)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yè)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xiàn)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guī)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2)控制好庫存現(xiàn)金。庫存現(xiàn)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xiàn)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xiàn)金。

       。3)不準簽發(fā)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fā)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fā)日期,規(guī)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不得將空白支票交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fā),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xù)。

        (4)保管好庫存現(xiàn)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好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并嚴格按照規(guī)定用途使用。簽發(fā)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應專設登記簿登記,并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xù)。

       。6)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F(xiàn)金帳賬面余額要同庫存現(xiàn)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余額核對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7)出納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更好地發(fā)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

        第三十五條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和要求,對工會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位預算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裝訂成冊,并送交學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按規(guī)定的年限保管會計檔案,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六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xù)。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調閱檔案名稱,調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工會主席同意。

        第十章財務監(jiān)督

        第三十七條工會財務應嚴格執(zhí)行工會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校工會經審會的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

        第三十八條工會主席離任時,應按照規(guī)定對其進行離任(或者任期)審計。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三十九條工會要按照規(guī)定接受同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和會員的審查監(jiān)督,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和上一級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定期公布賬目。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條工會固定資產包括購置、自制、接受捐贈和調撥等所有財產。一般設備、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以及單價雖低于規(guī)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為固定資產。購買固定資產,應經主管財務的工會主席審批或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方可購買。購買程序參照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購買后的固定資產應驗收,并登記入賬,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清查核對,報廢或損耗,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程序經批準后處理,以保證賬物相符。

        第四十二條負責資產保管的人員調動時,必需辦理交接手續(xù),將保管的財產移交清楚后,才能離職。

        第十二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三條配備專用計算機,進行會計電算化核算,會計軟件采用浙江省教育工會統(tǒng)一配發(fā)的“新中大7.0”(單機版)。

        第四十四條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出納負責制作記賬憑證并輸入計算機;會計負責對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登記機內賬簿,報表生成,對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

        第四十五條建立電算化會計檔案,年度終了,對當年度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保管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起執(zhí)行,由工會負責解釋。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9

        根據《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1、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本單位經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專業(yè)資料。依法保管會計檔案,確保其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是會計工作的重要職責。會計檔案管理具體執(zhí)行《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中會計檔案的管理辦法。

        2、會計檔案的內容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臺賬、輔助賬簿;

       。3)財務報告類:季度報表、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

        (4)其他類:置于存儲介質的年度財務數據,視同會計檔案。

        3、會計檔案立卷、歸檔

        會計檔案按職責分工及立卷要求,分別進行整理、裝訂、立卷,并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當月會計憑證需在次月25日前裝訂完畢。年度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需在報表批準后的15個工作日內裝訂完畢。

        4、會計檔案日常管理

       。1)已受理未報銷的原始憑證、已裝訂未移交的保存期內會計檔案,由會計妥善保管。

       。2)未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除上級檢查外不得轉移出財務部門。

        5、會計檔案的調閱

       。1)本單位人員調閱,需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2)外單位人員調閱,需持介紹信,經財務主管審閱,報工會主席批準后,詳細記錄調閱的檔案名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等,向檔案保管人出具調閱手續(xù)。外單位人員調閱時須有本單位工會財務人員在場。

       。3)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由工會主席批準。

        (4)查閱或者復印會計檔案人員,嚴禁在檔案上做任何記錄、符號或標記,更不準涂畫、拆封和抽換。需復印會計憑證的.,應征得財務主管同意。

        6、會計檔案的銷毀

       。1)超過保管期限需銷毀的會計檔案,由檔案保管人員提出銷毀意見,會同工會負責人共同鑒定,經確認無誤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工會主席審查批準后銷毀。

        (2)超過保管期限但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及關聯(lián)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保管人員到具體事項終止時再行銷毀。

       。3)會計檔案銷毀時,工會負責人會同檔案保管人員共同監(jiān)銷,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將銷毀情況書面報告工會主席。

        工會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會計電算化工作,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guī)范》和上級工會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1、配備與會計軟件相適應的計算機設備專門用于會計電算化工作,不能聯(lián)入單位局域網及互聯(lián)網,需要聯(lián)網的,應通過物理隔離等技術,保證賬務數據的安全。賬務處理等電子數據定期備份。財務軟件、報表軟件能滿足上級工會及有關方面數據上報、報表上報的要求。

        2、根據業(yè)務特點及電算化標準,分設電算化主管(兼數據管理員)、數據錄入員和數據審核管理員,做到既分工明確,又相互制約。

        3、嚴格操作程序,非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會計電算化專用計算機,不得調閱會計數據和資料,以確保會計數據安全保密。

        4、操作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職責范圍和使用權限內進行操作,嚴格管理操作密碼并定期更新。

        5、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打開數據庫,不得修改系統(tǒng)軟件。對軟件的必要維護,應向電算化主管匯報后,由系統(tǒng)管理員進行處理。

        6、做好硬件、軟件的安全與保護工作,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不得挪作他用,會計核算存儲介質必須放在通風、干燥、防磁的場所,以確保財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和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7、規(guī)范處理日常賬務。做到原始憑證審核無誤,記賬憑證錄入準確,記賬前認真核對,月末及時計算生成各種會計報表,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年終核對總賬、明細賬,并確保下年初始化數據準確無誤。

        8、做好會計檔案的整理保管工作。會計數據必須做好備份,每月備份一次;年終數據應采用光盤介質備份,以便長期保管。會計憑證按月打印裝訂,會計報表按月打印,會計賬簿年度終了打印并各自裝訂成冊。所有會計資料及時歸檔,專人負責。

        9、做好會計電算化檔案的移交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0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guī)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guī)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zhí)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jiān)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審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xiàn)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xiàn)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jiān)督。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學校工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jiān)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的為廣大教職工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會計法》以及財政部頒發(fā)的《工會會計制度》、《會計人員工作規(guī)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工會的性質和業(yè)務特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工會是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的群眾組織。學校工會財務管理部門在學校工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校財務部門指導監(jiān)督下,負責全校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學校工會財務管理部門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yè)資金,合理編制工會經費預算,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事業(yè)活動經費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工會經費管理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學校工會經常性收入與支出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投資事項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申報。

        第六條學校工會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具有相關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的人員負責財會工作。會計、出納、稽核崗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

        第七條學校工會財會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各項財務制度,發(fā)揮會計的反映和監(jiān)督職能,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預決算管理

        第八條學校工會財務預算是指學校工會根據工會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第九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wěn)妥和全面性原則;支出預算貫徹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jié)約原則。

        第十條預算編制和審批程序。學校工會財務預算由學校工會辦公室會同財務管理部門編制。編制完成的預算草案經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工會常委會討論、工會委員會通過后上報上級工會,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第十一條決算的編制。年度決算是對學校工會全年財務收支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總結。在預算年度結束時,工會財務管理部門應認真總結,按有關要求,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編制決算,經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無誤,報學校工會主席審批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工會收入是指學校工會根據《工會法》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業(yè)務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工會收入按來源分為會員會費收入、學校行政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投資收益和其他收入。

        第十三條嚴格按照《工會法》的要求,確保學校工會的各項收入能夠及時足額入賬。各項工會收入的確認,以收付實現(xiàn)制為基礎,權責發(fā)生制為補充。工會的各項收入按實際發(fā)生額入賬。學校工會在每個季度末將撥繳經費收入的40%及時足額上解省教育工會。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工會經費支出是工會為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所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工會經費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yè)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事業(yè)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十五條學校工會經費支出必須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的規(guī)定。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教職工提供的公益服務和開展的各項工會活動。

        第十六條學校工會經費的具體使用遵循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各項管理辦法,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十七條學校工會經費支出的確認,以收付實現(xiàn)制為基礎,對個別事項或特殊事項的處理,也可采用權責發(fā)生制作為補充確認的'基礎。

        第六章資產與負債管理

        第十八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等。

        第十九條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年(含一年)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借出款、應收款項和庫存物品等。

        學校工會的貨幣資金,除保留限額內的庫存現(xiàn)金之外,其余都必須存入開戶銀行。工會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賬戶必須由工會財務管理部門統(tǒng)一開設和管理,避免多頭開戶。工會組織要嚴格按照《現(xiàn)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現(xiàn)金收支業(yè)務,在規(guī)定的使用范圍內使用現(xiàn)金結算,并且不得坐支現(xiàn)金。

        庫存物品指學校工會取得的將在日;顒又泻挠玫牟牧、物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條學校工會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工會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學校資產管理部門應每年年終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使賬實、賬卡、賬賬保持一致,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清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工會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和有價調撥要嚴格按規(guī)定履行申報鑒定審批程序。對于貴重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有關部門鑒定,工會主席審批后,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報批;一般設備的報廢、轉讓由工會主管部門提出,報工會主席審批后,工會財務管理部門予以核銷。

        第二十三條負債是指學校工會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它代表著工會的償債責任和債權人對工會的權益,包括應付個人收入、借入款、應付款項和代管經費等。

        第二十四條學校工會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歸還。

        第七章財務分析和財務監(jiān)督

        第二十五條財務分析是學校工會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工會財務管理部門應根據上級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財務管理的需要,編制年度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的執(zhí)行、資產的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凈資產的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財務監(jiān)督是指以國家的法律規(guī)范為準繩,以會計信息資料為主要依據,對即將進行或已經進行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進行評價,規(guī)范工會的會計行為,并據以施加限制或影響的過程。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jiān)督制度。工會財務管理部門應自覺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學校財務部門和上級工會按規(guī)定和要求進行的財務審計和財務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學校工會的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行使財務監(jiān)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guī)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適用于學校工會及各二級學院和部門工會組織。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認真執(zhí)行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及國家有關現(xiàn)金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

        二、根據會計編制的記賬憑證辦理現(xiàn)金收支和銀行業(yè)務結算。

        三、按銀行有關規(guī)定提取庫存現(xiàn)金用于日常開支,收取現(xiàn)金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xiàn)金。

        四、及時準確登記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五、加強現(xiàn)金貨幣資金管理,對現(xiàn)金做到日清月結,并定期與不定期對現(xiàn)金進行盤點,及時查找原因和處理,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六、加強銀行存款貨幣資金管理,定期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賬項及時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七、負責保管好工會財務在銀行購買的各類支票、票據、工會財務部分印簽。

        八、配合會計檢查指導基層工會會費收繳工作。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會的財務管理制度3

        為保證有限公司工會經費的合理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本制度試用范圍:有限公司工會及各分工會。

        二、工會財務工作實行工會委員會領導的工會主席負責制度統(tǒng)籌資金、配置資源、管理經費的使用。確保工會經費合理、安全、有效運作,保障工會各項工作的展開。

        三、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手續(xù)完備原則;堅持量入為出、略有結余、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

        四、工會經費在職工福利、職工文體活動、職工教育、文化宣傳、工會建設等范圍內使用。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編制工會預算、決算和組織預決算執(zhí)行。

        二、工會預算編制原則: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四、本年度無重大支出項目,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xiàn)赤字。

        五、要認真執(zhí)行上級工會批準的預算。一切開支均在經批準的預算內

        執(zhí)行。調整或者追加預算,要嚴格履行規(guī)定的程序。

        六、預算支出的編制要遵循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要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方面。

        七、加強預算支出管理,嚴格執(zhí)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經費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

        八、年度預算、決算草案,由工會財務部門編制,經工會委員會(或者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庫存現(xiàn)金管理

        1.辦理有關現(xiàn)金收支業(yè)務時,應嚴格遵守《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應按照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xiàn)金限額提取和保留現(xiàn)金,超過庫存限額的現(xiàn)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3.庫存現(xiàn)金要專柜存放,不得與個人款項混雜,不得“坐支”現(xiàn)金或者白條抵庫。

        4.現(xiàn)金收入必須開具發(fā)票或收據,并當日入賬,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將現(xiàn)金收入以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不得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xiàn)金;不得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xiàn)金;嚴禁將款項擅自挪用或借給個人;禁止設立“小金庫”或賬外賬。

        5.現(xiàn)金付款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

        6.提取現(xiàn)金,應注明用途,并由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借出款項,必須執(zhí)行嚴格的審批程序,且用途合法、手續(xù)完備。

        二、銀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會法》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guī)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開立獨立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2.加強銀行賬戶管理,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yè)務需要不準外泄。

        3.除了在規(guī)定范圍內直接使用現(xiàn)金結算外,其他收付業(yè)務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結算。要嚴格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規(guī)定辦理銀行業(yè)務。

        4.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管理。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對銀行賬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使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jié)相符。

        第四章票據管理制度

        一、銀行票據管理

        1.嚴格按照《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管理使用銀行票據。

        2.建立銀行票據管理制度,明確銀行票據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huán)節(jié)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設登記薄進行記錄。

        3.票據上的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4不得簽發(fā)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不得將支票交給領用單位代為簽發(fā)。

        5.蓋有印鑒的空白票據丟失,要立即向銀行掛失,并登報聲明作廢。

        二、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管理

        1.嚴格按照《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管理使用專用收據。

        2.按照專用收據號段順序使用專用收據,安規(guī)定填寫手寫和打印專用收據。

        3.不得轉讓、出借、代開、買賣、銷毀、涂改專用收據,不得將專用收據與其他財政票據、稅務票據互相串用。

        4.應當妥善保管開具的專用收據存根,收據存根保存期限一般為5年。

        第五章財務支出審批制度

        一、堅持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度,建立嚴格的經費開支程序和授權批準制度,明確授權批準的范圍、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做到申請、經辦、審核、簽批等經費開支手續(xù)完備,原始憑證合法有效,相關附件齊全。

        二、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三、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履行《會計法》規(guī)定的.監(jiān)督職責,一切經費開支必須經過會計人員審核,對于原始憑證不合法、內容不完整、手續(xù)不齊全、數字不清楚的,會計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四、出納付款時要進行符合把關。主要復核報銷憑證所附單據是否齊全、合規(guī),各項簽字、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

        五、各種支出報銷憑證要合規(guī)。

        (1)原始憑證要求內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現(xiàn)象;

       。2)購買物品或接受勞務必須取得正式發(fā)票。

       。3)報銷附件要齊全。如會議支出要附會議參加人員名單,汽車維修要附維修清單等。

        第六章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專項資金主要包括困難職工幫扶資金、困難勞模救助金、送溫暖資金、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經審專用經費以及其他有關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

        一、按照全總、省總有關規(guī)范專項資金的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各項專項資金,做到?顚S。

        二、要建立各項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實行嚴格的審批程序。

        三、幫扶資金及其他各類專項資金應根據資金來源和有關規(guī)定管理使用。

        四、縣以上工會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以及經審專用經費按照全總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比例提取,不得變更提取比例。

        第七章財產管理制度

        一、財產管理范圍

        1.固定資產: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2.低值易耗品:單位價值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下,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或單位價值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上,耐用時間一年以下的財產為低值易耗品。

        二、財產購置管理

        1.購置財產要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執(zhí)行。

        2.固定資產的購置要有兩人以上經辦。

        3.要建立完善資產登記、入庫、領用、處置、清查盤點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財產賬務處理

        1.資產管理部門對驗收入庫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須建立《工會固定資產卡片》,并計入《工會固定資產明細賬》,按物登卡、憑卡記賬。

        2.財務部門按照《工會會計制度》規(guī)定,進行具體賬務處理。

        3.工會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但為了使各級工會及時掌握固定資產的變化情況,及時處置已超過使用年限的固定資產,根據《工會會計制度》規(guī)定,可以設置專門的輔助賬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原值、購入時間、預計使用年限、應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凈值等。

        4.資產管理部門要設立低值易耗品備查薄,對購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記備查。

        四、財產使用管理

        1.明確專人負責財產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侵占、挪用本單位財產。

        2.領取使用財產須辦理領用登記手續(xù)。

        3.財產內部調撥、變賣、報廢、贈送等必須履行嚴格的報批手續(xù)。

        4.財產使用部門要愛護公共財物,做好財產保管和養(yǎng)護工作,對因管理不善或失職而造成的財產丟失或損壞應賠償責任。

        5.職工調動工作或退休,應先到財產管理部門辦理財產清交手續(xù)。

        五、財產清查工作

        1.定期對財產物品進行清理核查。核對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輔

        助賬、低值易耗品明細賬、財產實務明細表,財產物品做到賬表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2.根據財產清查情況,編制《財產清查盤點盈虧情況表》,報上級工會批準后進行處理。

        第八章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會計崗位職責

        1.熟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掌握工會業(yè)務管理的有關知識,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各項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貫徹執(zhí)行。按照《工會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

        2.按照規(guī)定設置現(xiàn)金日記賬,收付現(xiàn)金須及時逐筆登記,做到賬款相符;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xiàn)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超過庫存限額的現(xiàn)金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xiàn)金,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挪用和私借現(xiàn)金。

        3.按規(guī)定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好銀行存款、取款和結算工作,并及時逐筆登記;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有未達賬項的,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調節(jié)相符。

        4.現(xiàn)金、有價證劵及出納經管的有關印鑒、支票、原始憑證等應使用專用保險柜保管,不得隨意存放。

        5.嚴把“收支關”。對原始憑證要認真復核,檢查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領導審批等報銷手續(xù)是否齊全,F(xiàn)金收付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xiàn)金收訖”或“現(xiàn)金付訖”印章。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主要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報

        表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對會計檔案進行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

        二、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會計憑證一般每月裝訂一次,會計報表按季或按年裝訂。

        三、會計檔案由會計機構負責保管,保管期滿按規(guī)定移交給單位檔案管理部門統(tǒng)一保管。移交時,要編制移交清冊,辦理移交手續(xù)。

        四、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保管期限保管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別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五、會計檔案保管期滿,由單位檔案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若有未了結的債權人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外立卷),經單位領導批準后,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jiān)銷。

        第十章會計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二、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xù)前,必須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印章、現(xiàn)金、有價證劵、支票薄、發(fā)票及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或優(yōu)盤等)及有關資料等內容。

        三、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必須有監(jiān)交人負責監(jiān)交。一般會計人員

        交接,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jiān)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領導負責監(jiān)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jiān)交。

        四、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發(fā)和監(jiān)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五、移交清冊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zhí)一份,存檔一份。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3

        1、建立健全內部財會制度,加強內部會計控制,防范化解財務風險。

        2、一切財務收支必須首先經過審核,符合要求后才能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必須經過復核后才能據以記賬。對審核、制單、復核、記賬等工作要分人交叉進行。

        3、根據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錢、賬、物分管,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相互監(jiān)督。

        4、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在設置會計人員工作崗位時應做到:凡涉及財產和貨幣資金的`收付、結算及其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二人分工掌管。

        5、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6、會計負責日常收支核算和審核工作,編報本級工會各期財務報表、年度經費收支決算,確保各種會計資料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7、財會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專業(yè)知識、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遵守會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財會人員應當加強業(yè)務學習,參加地方財政部門舉辦的繼續(xù)教育培訓和上級工會舉辦的業(yè)務培訓。

        8、財會人員保持相對穩(wěn)定。財會人員的任免應符合法定手續(xù),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yè)務的發(fā)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guī),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fā)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景,如發(fā)現(xiàn)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guī)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zhí)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zhí)行情景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guī)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xié)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協(xié)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xié)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jié)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zhí)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zhí)行情景,協(xié)助財務主任嚴格執(zhí)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xié)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guī)、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xù)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fā)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fā)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fā)票、統(tǒng)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現(xiàn)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xiàn)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xiàn)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xiàn)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xiàn),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xiàn)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xiàn)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tǒng)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tǒng)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zhí)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景,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景,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guī)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zhí)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yè)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yè)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guī)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guī)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guī)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tǒng)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guī)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guī)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guī)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yè)業(yè)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證明,按規(guī)定享受優(yōu)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guī)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xù),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ㄒ唬⿲W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fā)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xiàn)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tǒng)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xù),》家長繳費(現(xiàn)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tǒng)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fā)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guī)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供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教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xù)。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xù),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guī)定辦理正式手續(xù),否則,所以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景進行現(xiàn)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景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xiàn)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景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教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xiàn)有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yè)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ǘ┕芾碣M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yè)費等。

       。ㄈ┴攧召M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xù)費等。

       。ㄋ模I業(yè)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fā)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fā)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xiàn)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yè)會計制度相關規(guī)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guī)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供給其中一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jié)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guī)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jiān)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yè)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yè)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顚S玫脑瓌t,并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guī)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xù),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guī)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guī)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yè)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xù)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xié)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jiān)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zhí)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zhí)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jiān)督學校領導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5

        為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做到“用得合理,職工滿意”,更好地為職工群眾服務,按照工會會計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根據年初審定的預算,合理使用各項經費。

        (1)經費報銷時應填清楚,由工會主席審批后方可報銷;

        (2)商家出具的發(fā)票內容完整;

        (3)用于全體會員的福利性支出不得超過當年下?lián)芙涃M的50%。

        2、堅持預、決算管理原則。一切經費均應納入預算。

        3、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經政策、規(guī)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zhí)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4、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工會經費應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性活動方面。

        5、堅持勤儉節(jié)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jié)約開支,依靠職工用好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會員活動費。用于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如會員活動日、旅游活動、聯(lián)歡會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2、職工活動費。用于開展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1)職工教育:用于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yè)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工會舉辦各種知識培訓等。

        (2)文體活動,用于工會舉辦職工業(yè)余文藝體育活動、節(jié)日聯(lián)歡、文藝創(chuàng)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等;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及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guī)定開支的伙食補貼費、夜餐費等。

        (3)宣傳活動: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黑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jié)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舉辦圖書館、閱覽室的消耗用品費等。

        3、工會業(yè)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yè)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培訓所需教材、費用等;評選、表彰優(yōu)秀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獎勵;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費用;建家活動費用;又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xié)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辦公費、差旅費等方面的'費用。

        三、工會會費收入、經費上繳規(guī)定

        根據《工會法》、《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縣工會工作實際,制定工會財務管理有關規(guī)定:

        1、工會財務工作要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節(jié)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2、財務管理實行統(tǒng)一管理,?顚S茫⒂芍鞴茇攧罩飨耙恢ЧP”審批。未經主席審批,任何人不準動用任何經費。

        3、要嚴格財務審批手續(xù),開支要堅持細算,任何支出項目都要事先請示,填寫公物購置審批卡,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購買,購買物品要有二人,嚴格質量和價格。

        4、動用專項資金要有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提出具體方案或預算,經研究同意后,再具體實施,最后入賬。

        5、財務人員要敢于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經政策、規(guī)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zhí)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6、財務人員要有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和事業(yè)心,要熱愛本職工作,要精通熟悉業(yè)務,對收支情況要心中有數,了如指掌。

        7、會計賬目要日清月結,賬賬相符,定期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每月要向主席和市總工會報表,將一個月的情況向領導匯報清楚,并提出當月收支存在的問題及改正的措施。積極當好領導的參謀。

        8、報銷單據必須是正式發(fā)票并附公物購置審批卡,票物相符,經辦人簽字,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入賬。

        9、收繳經費要及時入庫。要收一戶如一戶,不得在經手人手中過夜,不能截留,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存,現(xiàn)金收入要做到日清,當天收入當天交銀行,庫存現(xiàn)金不能超過100元,以防丟失被盜。

        10、財政供養(yǎng)人員工資按縣財政劃撥當月發(fā)放;經費供養(yǎng)人員工資按經費收繳情況和地稅代征情況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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