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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11 16:49:31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優(yōu))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篇

        現如今,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優(yōu))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篇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

        一、村級財務制度

        1、各村委會必須設置報賬員、出納各一人。

        2、各村委會必須設置會計賬簿,按規(guī)定設置會計科目,并保證其真實、完整。即會計設有總賬、明細賬、固定資產賬,出納設有現金日記賬。

        3、各村支書、主任對本村的財務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要完全負責,即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它會計資料完全負責。

        4、各村報賬員、出納各負其責干好自己的財務工作,即報賬員管賬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賬,具體要求如下:

       。ㄒ唬﹫筚~員工作的具體要求:

       。1)所有票據統(tǒng)一由報賬員到鎮(zhèn)財政所領取。每季度末5日為報賬日,報賬員必須把本季發(fā)生的票據及時到鎮(zhèn)財政所報賬,票據若超過一個季度鎮(zhèn)財政所將不予報銷。

       。2)按規(guī)定設置會計科目;

        (3)按規(guī)定做賬,即記賬憑證和賬簿必須采用借貸記賬法填制;

        (4)賬面要保持平衡。

        (二)出納工作的具體要求:

        1、必須管好本村的現金,賬目必須日清月結,不能積攢單據,出現賬本、票據各在一邊的現象;

        2、必須即日上賬,現金余額只能≥0;

        3、對村干部的墊付款要有三個以上村干部證明用途,且必須要有出納開具的收據,票據方可入賬。

        二、收入管理制度

        1、村級一切收入必須全額及時繳入財政所“村財鄉(xiāng)管”賬戶,統(tǒng)一管理。具體包括:上級補助收入、扶貧資金收入、各項捐贈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村級集體資產出租或承包收入以及村級其他零星收入。

        2、收入行為一經發(fā)生,必須在5日內繳入村財鄉(xiāng)管賬戶,堅持先收后支,嚴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入賬的,按貪污挪用論處,并由經手人承擔相應責任。

        3、收入票據必須使用省財政廳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票據。其中“一事一議”資金要附有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復印件,任何村委和個人不得自制、自購其它收款收據。

        4、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村級新增負債,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負債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報鎮(zhèn)政府批準(或經鎮(zhèn)政府同意)。

        三、財務審批報銷制度

        1、堅持村主任“一支筆”審批,報銷票據必須具備“三字一章”,即經手人、村干部證明簽字、村主任審批、鎮(zhèn)財政所審核簽字蓋章后方可入賬。

        2、支出票據必須是正規(guī)稅務發(fā)票和正式收據,發(fā)票內容要真實完整,商店購物、招待費、橫向聯系等支出必須有商業(yè)發(fā)票并附相應的詳細清單方可入賬。與村民發(fā)生的小額經濟往來(500元以下)可由農戶按實際發(fā)生內容出具票據。

        3、審批權限,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1000-20xx元的支出經村書記、村委主任審批;20xx-5000元由兩委全體干部審批,并做好會議記錄;5000元以上的重大開支要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事前要召開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方可報銷,入賬須附研究同意的會議記錄復印件,并報鎮(zhèn)政府審核備案。村主任在審批票據時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政策、制度、手續(xù)規(guī)定的發(fā)票要拒絕簽字,否則要承擔相應責任。

        4、村組干部工資補貼由鎮(zhèn)統(tǒng)一制定和審批,憑鎮(zhèn)政府文件入賬。若村委資金寬裕,在確保干部工資的情況下,干部年福利不得超過20xx元/人。村委書記、主任可報通訊費50元/月,報銷憑話費單據為準。

        5、嚴禁大吃大喝,鋪張浪費,各村要嚴格控制招待費等支出,嚴格控制接待標準,陪餐人員,嚴禁中餐飲酒,嚴格結算程序和手續(xù),招待費實行總量控制,單項列支,人口在20xx人以下的村委,年招待費不能超過20000元;人口在20xx人以上(含20xx人)的村委年招待費不能超過25000元。若村委年招待費超過規(guī)定,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鎮(zhèn)財政所說明情況,鎮(zhèn)財政所將書面材料匯總后交鎮(zhèn)財務領導小組審核,并交黨政班子會核定,若村委招待費超過班子會核定的標準,將對村委書記、主任嚴肅處理。

        6、支出票據須經財政所村級財務會計嚴格把關,進行合規(guī)性、合法性審查,對不符合要求及本制度規(guī)定的票據,財政所經辦會計要一律予以拒收,并責成當事人立即加以改正,村級財務會計有權拒付違法違規(guī)的支出。

        7、報賬審核時間:各村報賬員要及時報賬,原則上每季末五日必須將本季發(fā)生的收支業(yè)務向財政所報一次賬。嚴禁一年報一次賬,除基礎設施建設外杜絕一次大額報賬(指日常支出萬元以上)。

        四、項目資金管理制度

        1、項目資金要堅持“?顚S谩钡脑瓌t,嚴禁挪作它用。

        2、項目實施過程中,須預撥資金的由實施單位提出申請,經村委會同意,包點鎮(zhèn)干部、財政所審核簽署意見后報鎮(zhèn)長審批,資金要按工程進度轉入工程承包單位或承包人賬戶,辦多少事,撥多少錢,嚴禁超進度撥付資金,嚴禁將資金轉入村干部個人賬戶,項目完工結算時由工程承包單位或個人開具正式稅務發(fā)票經審核批準后辦理報賬業(yè)務。

        3、項目實施單位負責向財政所提供報賬時所需的資金安排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驗收報告等相關資料,對資料手續(xù)不全、違規(guī)違紀的業(yè)務財政所有權拒絕辦理。

        4、對項目結余資金,由各村項目負責人及時從個人賬戶取出轉入村財鄉(xiāng)管賬戶按程序報賬使用,嚴禁不入賬或私設“小金庫”或公款私存現象發(fā)生。

        五、財務公開和監(jiān)督制度

        1、各村要建立財務公開欄,每半年將村級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每年年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一次一年來的財務狀況。

        2、財政所村級財務會計于每季末將各村財務報表交各村,并報書記、鎮(zhèn)長。

        3、鎮(zhèn)紀委、財政所、農經站等單位要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監(jiān)管,每年對各村入賬的財務收支情況(包括具體開支票據)進行一次全面審查,發(fā)現問題立即予以糾正,發(fā)現違規(guī)違紀問題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獎懲制度

        1、鎮(zhèn)黨委、政府將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納入各村全年工作目標考核,對財務制度執(zhí)行好、群眾滿意度高的村給予表彰。

        2、各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村級財務管理中如發(fā)現有違規(guī)違紀現象發(fā)生,視其情節(jié)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情節(jié)嚴重構成貪污犯罪或因管理不力導致賬務不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群眾反映強烈的提交紀檢司法機關查處。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2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tǒng)籌兼顧,增收節(jié)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并進展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工程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承受群眾的監(jiān)視。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zhèn)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展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展審核。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guī)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qū)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委托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tǒng)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yè)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xiāng)鎮(zhèn)組織業(yè)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xiāng)鎮(zhèn)記”、“村錢鄉(xiāng)鎮(zhèn)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tǒng)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jiān)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tǒng)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jiān)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xié)助鄉(xiāng)鎮(zhèn)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yè)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yè)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xié)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tǒng)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yè)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xù),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簽字蓋章,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xù)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yè)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tǒng)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yè)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y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fā)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yè)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xiāng)鎮(zhèn)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yè)性經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顚S弥贫取7伯敃r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tǒng)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yè)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yè)稅的10%,統(tǒng)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專項用于規(guī)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guī)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qū)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委托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tǒng)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yè)務,村級配備報帳員。村級財務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xiāng)鎮(zhèn)組織業(yè)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xiāng)鎮(zhèn)記”、“村錢鄉(xiāng)鎮(zhèn)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tǒng)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jiān)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tǒng)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jiān)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xié)助鄉(xiāng)鎮(zhèn)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yè)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yè)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xié)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tǒng)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yè)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xù),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簽字蓋章,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xù)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yè)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tǒng)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yè)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y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fā)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yè)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xiāng)鎮(zhèn)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yè)性經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顚S弥贫。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tǒng)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yè)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yè)稅的10%,統(tǒng)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專項用于規(guī)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賣方:

        買方: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fā)動機號:

        車架號:

        養(yǎng)路費繳付有效期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XXXX年X月。

        行駛公里數:XX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23萬元;大寫壹佰貳拾叁萬元整。

        買方應于XXXX年X月X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xié)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xù)。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yǎng)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xù)。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fā)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fā)生的費用、養(yǎng)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xù)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xié)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買方(章):

        地址:地址: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4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托制為核心的“五統(tǒng)一”管理工作。“五統(tǒng)一”即在堅持村級團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jiān)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托,以鎮(zhèn)為單位實行統(tǒng)一財務制度、統(tǒng)一審核記賬、統(tǒng)一票據、統(tǒng)一財務公布的資料和時間、統(tǒng)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zhèn)設立村帳鎮(zhèn)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范圍包括各村團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景,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景。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理解鎮(zhèn)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yè)務指導。

        3、鎮(zhèn)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fā)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yè)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布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yè)務指導,協(xié)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tǒng)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結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財務上墻公布,理解村民監(jiān)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guī),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堅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zhèn)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團體討論經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結手續(xù),編制交結清單,并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jiān)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xù)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guī)范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余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tǒng)籌兼顧,增收節(jié)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景,并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經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理解群眾的監(jiān)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景,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zhèn)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zhí)行情景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tǒng)一使用“xx經濟開發(fā)區(qū)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tǒng)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guī)范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tǒng)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fā)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貼合規(guī)定手續(xù)的付出發(fā)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fā)票的一律憑正式發(fā)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zhí)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景(如:發(fā)展團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團體經濟年收入情景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過后報鎮(zhèn)蹲點領導以及鎮(zhèn)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zhí)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團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職責。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后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團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準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并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xié)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團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并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團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yè)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yè)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景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必須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景,按月集中村(場)干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fā)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guī)范審批手續(xù),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準制度,實行先審后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團體討論經過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經過并報鎮(zhèn)經管站審核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報經管站審核后,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貼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并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fā)生后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后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稅務部門的正式發(fā)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并公開轉讓,并及時收回價款。

        3、村團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團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xù)、簽訂書面合同,并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團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團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團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團體資產發(fā)包和租賃工作。

        2、村團體資產的發(fā)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fā)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zhèn)有關規(guī)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臺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兌現情景。對年終合同兌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xù),并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兌現率要求到達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提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jiān)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布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并報鎮(zhèn)經管站審核后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墻公布。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干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zhèn)備案后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墻公布外,并可采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布資料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十、審計監(jiān)督

        經管站匯同鎮(zhèn)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fā)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fā)現一齊查處一齊,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zhèn)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zhèn)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guī)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并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guī)定執(zhí)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zhèn)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tǒng)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柜。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后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閱使用手續(xù)。除業(yè)務主管部門、執(zhí)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閱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閱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后方可進行,并將查閱情景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的,應編制好銷毀簿冊,報鎮(zhèn)經管站批準,并派人監(jiān)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fā)生下列情景之一的,應立即報鎮(zhèn)政府和鎮(zhèn)經管站:

        1、發(fā)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fā)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fā)現對外進行經濟擔,F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戶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匯報的同時,并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guī)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5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村設會計一名,出納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出納,會計、出納不得兼職。

        2、村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yè)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tǒng)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遵守職業(yè)道德,嚴格執(zhí)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會計任免或調換必須征求鎮(zhèn)財政、農經意見,鎮(zhèn)政府批準,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3、村會計必須接受鎮(zhèn)財政所、農經站管理、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后頒發(fā)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并統(tǒng)一使用縣農業(yè)委員會印制的統(tǒng)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稅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guī)定和手續(xù)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并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干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并納入帳內核算,由出納員保管或委托金融機構代管,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會計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xù),業(yè)務完畢后,5天以內向會計報帳并辦理注銷手續(xù),如領用期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戶,待款收回后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1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發(fā)生事故由出納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年度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后,報鎮(zhèn)農經站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后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yè),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并報鎮(zhèn)、縣減負辦批準后,向村民發(fā)放“一事一議”監(jiān)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 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xù)。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xù),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xù)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zhí)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采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實相符。經查出屬于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鑒定后,報鎮(zhèn)農經站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占集體資產,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并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的變賣、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鎮(zhèn)農經管理機構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采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fā)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并、股份經營聯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委托縣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并報鎮(zhèn)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臺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季)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jiān)督。

        六、帳薄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質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后,交鎮(zhèn)農經站審核,經審核后財務運作規(guī)范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guī)范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 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產生3―7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村內所有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jiān)督,定期(每月報帳前)逐筆逐項審查各項財務收支并否決不合理開支,未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jiān)督的關鍵,主要包括十八個方面,其中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并注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后方可公開,公開后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及公章管理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包村干部把關、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都視為手續(xù)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月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對計劃外大型開支(生產性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的,非生產性開支一次在20xx元以上的),村干部和理財小組研究通過后,還要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方可實行,未按程序批準的開支,財會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3、村民委員會公章由文書保管(書記、主任不得管理村公章)。公章的使用必須慎重,一旦出現不良后果由文書本人自負。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合作社財務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的規(guī)定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監(jiān)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jiān)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三條 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社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隆陽區(qū)三達地果蔬專業(yè)合作社及其社員的合法財產。

        第五條 合作社按照《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建立健全各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所有收入一律納入賬內核算,不準設賬外賬;收入業(yè)務使用專門的收據,不準匿報收入等。

        第六條 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jié)支、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第七條 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較大支出項目需經理事會研究決定,監(jiān)事會審核。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批人、理事長簽字方可入賬。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復印件作為依據入賬。

        第八條 合作社的開支范圍及順序:經營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技術培訓、推介和宣傳教育等開支;本社經營性支出;其他符合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本社盈余分配提取的風險和發(fā)展基金;合作社年經營盈余按社員與合作社的出資額或交易量(額)的比例返還。

        第九條 合作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第十條 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jiān)督”,每季度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元月底前向社員(或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第十一條 其它財務管理按照《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執(zhí)行。

        第十二條 合作社財務要接受監(jiān)事會的監(jiān)督指導和業(yè)務主管部門的審計監(jiān)督。

        第十三條 本制度已經社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維護好集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yè)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guī)定》和省、市有關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按村(含居,下同)設置的社區(qū)性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對涉及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的組織及人員的行為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細則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的原則性規(guī)范,凡村集體發(fā)生的`一切收支、結算、分配等財務事項均遵循本細則。

        第四條紀檢、監(jiān)察、財政部門依法對村集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jiān)督,對于違反此細則的行為,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對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鎮(zhèn)街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度),對有關原則性條款量化、細化,但不能與此細則相低觸。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必須實行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年初應當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運轉的原則編制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購建、興辦企業(yè)投資、資源開發(fā)投資、收益分配計劃等。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zhèn)街備案后,向村民公開。預算外開支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追加預算,并報鎮(zhèn)街備案。預算執(zhí)行情況要半年一次聽取群眾意見,財務決算情況年終要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七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fā)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征占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他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tǒng)一印制的會計委托代理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收款票據由村會計領用,每本票據用完后,要將存根及時交鎮(zhèn)街委托代理中心統(tǒng)一保管。

        第八條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集體在收到現金

        后必須在2日內交鎮(zhèn)街委托代理中心,存入開戶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建立村級備用金制度。村級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鎮(zhèn)街按村規(guī)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比例,杜絕挪借公款、白條抵庫。

        第十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xù),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鎮(zhèn)街委托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序由鎮(zhèn)街具體規(guī)定。對同一項目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級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鎮(zhèn)街委托代理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fā)現與申請項目不符合的不準入賬。

        第三章非生產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對村干部補貼、差旅費、電話費、租車費等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超過標準部分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ㄒ唬﹪栏窨刂拼甯刹肯硎芄潭üべY的人數及工資標準,除村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專職主任實行固定工資外,其他人員提倡誤工補貼方式。村干部固定工資具體標準由鎮(zhèn)街根據村規(guī)模進行確定。

        (二)對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補

        助標準為:鎮(zhèn)街范圍內的會議、活動不予補助,不得公費租車或報銷租車費;市內、市外每天的誤工補貼標準由鎮(zhèn)街自行規(guī)定;外出學習培訓憑通知及舉辦單位出據的發(fā)票,由鎮(zhèn)街分管領導審批報銷。嚴禁公款旅游。

       。ㄈ┎粶视霉钫埧退投Y,一旦發(fā)現對當事人處以開支金額雙倍的罰款。

       。ㄋ模﹪澜霉畎惭b私人電話,購買手機。經濟條件好(年集體收益在3萬元以上)的村可補助村干部一定數額的電話費,電話費發(fā)票金額超過補貼標準的由個人承擔。當年無收益或低于3萬元收入的村不予補助。

        (五)村干部離職補助要按照鎮(zhèn)街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不得突破規(guī)定標準。

       。﹪栏窨刂拼寮壵写M,確因村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列支招待費用,鎮(zhèn)街應依據各村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狀況,規(guī)定比例標準,確定村級招待費用限額。發(fā)現超過限額的招待費,按招待費總金額20%-30%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章開支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村級開支必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實行村書記、村主任“雙簽字”限額審批制度,預算內的經村民會議或

        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主理財小組、村書記、村主任審批。大額度開支,除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還要報鎮(zhèn)街分管領導審批,報賬時附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手續(xù)不完備或不合理開支,審批人拒絕審批。

        第十三條財務支出憑證必須使用經稅務、財政等部門監(jiān)制的正式發(fā)票,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guī)原始發(fā)票的,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tǒng)一印制的支出憑證,并注明支出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共同簽字后方可報賬。嚴禁使用“白條”記賬。

        第十四條嚴禁跨期報賬,當月發(fā)生的收支業(yè)務經審批后,即應向會計報賬,最遲不得超過本月。凡因特殊情況當月不按時報賬的,必須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村會計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并及時報告村領導或鎮(zhèn)街經管站,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村級一般設立由5-7名成員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不履行職責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其資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yè)務培訓。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農村稅費成果,完善和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guī)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會)和組等社區(qū)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 會計派代理

        第三條 村會計實行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托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tǒng)一派代理,每位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yè)務,村級配備報帳員。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xiāng)鎮(zhèn)組織業(yè)務人員選送縣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 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 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xiāng)鎮(zhèn)記”、“村錢鄉(xiāng)鎮(zhèn)代管”辦法。

        第六條 實行村級統(tǒng)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 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jiān)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

       。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

       。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tǒng)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

       。4)監(jiān)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

       。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協(xié)助鄉(xiāng)鎮(zhèn)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

       。1)做好村內日常業(yè)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yè)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

       。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3)協(xié)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tǒng)計表冊;

       。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yè)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激作;

       。5)按時參與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 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xù),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簽字蓋章,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xù)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條 收入管理

        1、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

        (1)農業(yè)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

       。2)村組統(tǒng)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yè)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yī)療保險費等;

       。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fā)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

       。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

       。5)回收債權收入;

       。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

       。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yè)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xiāng)鎮(zhèn)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

        (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yè)性經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報帳進帳、單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tǒng)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

       。3)農業(yè)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yè)稅的10%,統(tǒng)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專項用于規(guī)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 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備存監(jiān)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fā)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

       。1)村干部(含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tǒng)一核準發(fā)放。村支部書記養(yǎng)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fā)[2003)10號文規(guī)定執(zhí)行,村級不得擅自發(fā)放獎金和實物;

       。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審核,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

       。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

       。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側丝谠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額2000元;

       。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00元以內,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統(tǒng)一控制,安排使用;

       。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紀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jié)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 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値嬇c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 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 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 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xù),托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辦理業(yè)務。

        第十四條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審核,報鄉(xiāng)鎮(zhèn)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 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tǒng)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xiāng)、村三級監(jiān)控。

        第十六條 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正規(guī)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 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xiāng)鎮(zhèn)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fā)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 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guī)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xù)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 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 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 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xù)。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yè)務發(fā)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 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審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簽批;100300元以內項目支出必須提交村“兩”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簽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后簽批;1000元以上的額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后簽批。

        第七章 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 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yè)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fā)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 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fā)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xié)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會(以下簡稱兩)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xié)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fā)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fā)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yè)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 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xù)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yè)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 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 村級財務實行按月理財

        1、產生村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會或村民代表會的辦法,公開產生村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guī)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xiāng)鎮(zhèn)統(tǒng)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 當期發(fā)生的業(yè)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 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 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xiāng)鎮(zhèn)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

       。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xù)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zhí)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

       。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

       。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

       。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

       。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

       。6)向村“兩”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

       。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xù);(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 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 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 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fā)展規(guī)劃、人口規(guī)劃、土地使用規(guī)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fā)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zhí)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 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會主任、總帳會計和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會、村理財組各執(zhí)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 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饋群眾的意見,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 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 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 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guī)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tǒng)一交到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 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xù),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十一章 法紀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本制度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xiāng)(鎮(zhèn))農經部門,協(xié)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 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guī)定設置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guī)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guī)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進行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guī)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7、未按照檔案管理要求保管好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變動時未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結移交會計資料的;

        8、未按照有關規(guī)定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 違本制度規(guī)定,擅自增加支出項目,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審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未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 未按規(guī)定程序購置、發(fā)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于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縣農村工作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guī)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qū)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委托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tǒng)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yè)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xiāng)鎮(zhèn)組織業(yè)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硰,實行“村帳鄉(xiāng)鎮(zhèn)記”、鄉(xiāng)鎮(zhèn)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tǒng)一報帳-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jiān)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

        (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

        (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tǒng)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

        (4)監(jiān)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

        (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協(xié)助鄉(xiāng)鎮(zhèn)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

        (1)做好村內日常業(yè)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yè)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

        (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3)協(xié)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tǒng)計表冊;

        (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yè)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

        (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xù),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簽字蓋章,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xù)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

        (1)農業(yè)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

        (2)村組統(tǒng)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yè)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yī)療保險費等;

        (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fā)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

        (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

        (5)回收債權收入;

        (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

        (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yè)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xiāng)鎮(zhèn)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

        (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yè)性經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顚S弥贫。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tǒng)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yè)稅附力口、省對縣貢秡的15%、0%,統(tǒng)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專項用于規(guī)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備存監(jiān)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fā)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tǒng)一核準xxx。村支部書記養(yǎng)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fā)[xx)10號文規(guī)定執(zhí)行,村級不得擅自發(fā)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審核,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xx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總人口在150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額xx元;(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xx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xx元以內,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統(tǒng)一控制,審用A集體綃兡,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jié)平,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値嬇c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xù),委托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辦理業(yè)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審核,報鄉(xiāng)鎮(zhèn)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攡據按照“統(tǒng)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xiāng)、村三級監(jiān)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A昡統(tǒng)的正規(guī)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xiāng)鎮(zhèn)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fā)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guī)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xù)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xù)。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yè)務發(fā)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yè)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fā)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fā)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xié)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xié)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fā)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fā)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yè)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xù)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yè)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guī)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xiāng)鎮(zhèn)統(tǒng)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當期發(fā)生的業(yè)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xiāng)鎮(zhèn)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xù)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zhí)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A期桱桱建議的落實情況;(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xù);(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fā)展規(guī)劃、人口規(guī)劃、土地使用規(guī)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fā)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zhí)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zhí)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guī)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tǒng)一交到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歸桰朡;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xù),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0

        【一】現金存款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資金代管制度,村級集體資金一律由鎮(zhèn)經管站代為管理,存入指定銀行或信用社,分村單列帳戶核算。

       。2)嚴格執(zhí)行錢賬分管制度。村報帳員負責備用金的管理,現金存款的核實和對帳,鎮(zhèn)經管站負責與村辦理現金收付及轉賬業(yè)務,其他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其他人員經手收入現金時,原則上應在3天之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份結算,不準白條抵庫。

       。3)向單位和農戶收取現金時,必須填制縣經管站、財政局指定使用的統(tǒng)一收款收據,并及時將現金轉存銀行。不準坐支,不得挪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4)嚴格審批手續(xù),對未經審批人審批等手續(xù)不完備的開支,村報帳員不準付款,對不合理開支,村報賬員有權拒絕付款和入賬,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5)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guī)定限額。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5000元,不準白條抵庫。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單位借款的,必須經審批人審批后方可借款,辦完公務后,原則上應在3日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結算。

       。6)村報賬員應當逐日對賬,并認真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發(fā)現長款或短款,要及時登記并查明原因,分別作出處理,查不出原因的長款,應作為收入賬,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當事人限期賠償。

        【二】財產管理制度

        (1)財產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計價,納入賬內核算,并將每件

        財產的規(guī)格、型號、原值、折舊、購進日期、編號記入分類明細賬的固定資產登記簿。

       。2)財產必須確定專人保管、使用,明確責任。

       。3)固定資產必須按規(guī)定計提折舊,所提折舊費必須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賠償。

       。4)每年必須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做到賬實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屬于盤盈的,要作價入賬,屬于自然損壞的,要造出清冊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沖銷固定資產帳目,屬于人為占用要及時追回,追回有困難的,要照價賠償,閑置的固定資產,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可合理估價予以變賣。

        【三】預決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的原則,制定財務收支,固定資產購建,農業(yè)基本建設,資源開發(fā)投資,收益分配等計劃,不得制定赤字預算,更不得舉債運行。

       。2)一事一議資金,經營收入,發(fā)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預算,村組干部工資、差旅費、辦公費、通訊費、報刊雜志訂閱費、養(yǎng)老保險及獎金等支出預算,必須按照有關法規(guī)、政策并結合本村具體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3)年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預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執(zhí)行預算方案的,必須及時修改預算方案。

       。4)年終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決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順序進行分配。

       。5)年初預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預算方案和年終決算方案都必須由村民委員會提出建議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并報鎮(zhèn)經管站審定。

        【四】財務收支管理和審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須納入賬內核算,嚴禁截留收入搞賬外開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隱瞞和挪用各項收入。

       。2)一切費用開支都必須符合制度規(guī)定,且有真實的單據作為憑證,嚴禁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單據入賬。

        (3)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人。財務開支實行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制,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設報帳員一名。

       。4)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權限。具體審批權限分為: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審批,村支兩委集體研究,村民代表大會審批三個層次。1000—10000元以內的開支,必須由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開支需經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后并報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通過簽字,超過20000元以上的開支需經村民代表會議集體決議通過。

       。5)所有報銷憑證,必須具備時間、用途,并由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后方可審批,對于票據不真實、手續(xù)不完備、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的憑證,村報帳員應當拒付,拒絕報賬,鎮(zhèn)經管站會計拒絕入賬。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不得經手收支任何票據和錢款,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的開支必須有一名以上村支兩委負責人參加并簽字。

        【五】票證管理制度

        (1)賬簿、憑證、報表、收據等,由鎮(zhèn)經管站和財政所統(tǒng)一添置、領購,各村不得自行印制,更不得自行到市場購買。

       。2)專用收款收據等帶序號的憑證,必須建立“票證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管理。領用、繳銷時,都要按憑證種類號碼入簿登記。使用時填錯作廢處理的憑證,要在各聯上加蓋“作廢”戳記,一并保留在票據存根上。

       。3)票證由村報賬員負責領用和管理,實行誰領用、誰保管

        的原則,用完一本方可領用下本,特殊情況需多領用的,最多不超過五本,并限期繳銷,如發(fā)現丟失,要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村級費用開支標準制度

        (1)村內集體資金的使用必須在制度的約束下把費用控制在規(guī)定的限額內,年度開支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年初預算,如特殊情況需要增支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所有開支標準一律報鎮(zhèn)經管站備案。

        (2)差旅費。村干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檔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宿費補助標準等,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超規(guī)格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由出差人自理。

       。3)工資、獎金及福利補貼。村干部工資由鎮(zhèn)政府按標準統(tǒng)一發(fā)放,獎金及福利補貼標準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并報鎮(zhèn)黨委、政府批復,不得由村支兩委自行研究決定。

        (4)通訊費、辦公費用可實行包干,具體標準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村代表大會決定。

        (5)其他。報刊雜志的訂閱以黨報黨刊為主,杜絕濫雜的現象,無經濟業(yè)務聯系的單位和個人慶典不得以村集體名義提供贊助。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必須定期搞好財務公開,必須在鎮(zhèn)經管站的結算報表基礎上進行。年初應公布財務計劃,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承擔的集資款、水費、電費、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及以資代勞等情況,對于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單獨公布,重要的'財務活動應及時逐項逐筆公布。

        (2)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為:財務狀況及執(zhí)行情況;村級各項收支的真實具體情況;專項建設(含一事一議)的資金預決算情況;集體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情況;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

       。3)財務公開的形式為:設立固定公開欄,按照規(guī)定的模式進行公布或在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上公布。

       。4)嚴格財務公開程序。年度財務公開前,應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賬目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實,并作出結論意見。季度財務公開,應由民主理財小組對財務收支進行審核,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有村報帳員、村支兩委負責人、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報鎮(zhèn)經管站審核認可后公開。

        【八】財務交接制度

       。1)村財務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任何人在沒有辦妥交接手續(xù)前不得離崗。財務人員應遵循財務準則,離崗時不得扣留任何財務資料及檔案。

        (2)交接手續(xù)必須在監(jiān)交人監(jiān)督下進行,監(jiān)交人對交接工作負全責,如事后發(fā)現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員責任外,監(jiān)交人應負連帶責任,財務交接的監(jiān)交人為鎮(zhèn)經管站和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3)財務人員離職辦理交接手續(xù)時,必須編制科目余額表和各項相應的明細表,以及有關事項說明材料,并將所經管的帳簿、憑證、報表、業(yè)務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單,移交給新接任的財務人員。所有移交表和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都必須簽名蓋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監(jiān)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會計檔案室入檔備存。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1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鎮(zhèn)村居財務管理行為,管好用好村級每一筆資金,切實維護好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促進村居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現就下原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作相關規(guī)定如下,希認真執(zhí)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級所使用的一切收款憑證,都必須是從農經服務中心登記領用的省監(jiān)制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電腦打印),使用時必須實行領用登記,用完銷號換領。村不得私自購買通用收款收據。違者對相關責任人處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罰款。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必須及時送交鎮(zhèn)農經服務中心代管,收取的現金、有價證券必須在三天內送交鎮(zhèn)農經服務中心。

        3、村平時開支所需現金堅持先繳后付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嚴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違者按違規(guī)金額5%處以罰款,由村主要負責人、村會計和相關當事人承擔。

        4、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違者視作挪用公款,并按發(fā)生額的5%對當事人處以罰款,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村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xx元,超出限額部分的現金必須及時送交鎮(zhèn)農經中心村級資金專戶。

        二、支出管理

        6、村干部報酬包含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和年終責任制考核獎金,實行總量扎口、標準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動的辦法,由鎮(zhèn)政府核定總量,各村按照內部崗位責任制嚴格考核結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員工資應在鎮(zhèn)審定的干部工資獎金總額之內結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審批的工資獎金總額之外安排。違者,一經查實發(fā)現,在當年審批的干部補貼總額中全額攤銷退歸集體,并處村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5%的罰款。

        8、各種專項獎勵和服務性補貼,凡發(fā)放到個人的,均必須提供相關文件依據,并報經鎮(zhèn)統(tǒng)一審批后方可實施,報支入賬。村干部電話費繼續(xù)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報刊、雜志訂閱費直接由市級專戶撥付給征訂單位。上級部門下達的黨報黨刊任務對照相關文件由鎮(zhèn)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執(zhí)行,除此以外,村內不得私自公費訂閱其他任何報刊,違者費用自付,村不得報支。

        10、村級正常所需的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帳據、村務、財務公開資料等)必須事先向農經服務中心申報,經審核批準后購買,村級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嚴禁動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及其他村有資金購買禮品、紀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個人使用的物品,一經發(fā)現查實,支付款項由村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經辦人全額承擔。

        12、開支審批權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職干部會簽;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附村兩委會討論記錄復印件。

        13、對5000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立項跟蹤管理,必須經以下程序方可實施。

        (1)實施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2)實施項目必須事先編制預算計劃,履行立項程序,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3)項目實施過程必須有村民代表參加并簽字的監(jiān)督記錄資料。

        (4)項目實施完畢,必須根據項目預算和承包合同進行驗收。決算驗收資料需經參加驗收人員、村監(jiān)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方可報批入賬。

        (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及大宗商品采購事項,除按上述規(guī)定程序辦理外,必須嚴格按照《下原鎮(zhèn)工程招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適用規(guī)模、方法、和程序組織招投標,并簽訂明確規(guī)范的合同。如有違反,按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

        14、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是經稅務及財政部門監(jiān)制的憑證,普通收款收據不得作為開支憑證入賬;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付款憑證或支出證明單,嚴禁白條制證。凡是支出憑證都必須戶名、日期、品名、規(guī)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齊全,付款人、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村民主理財人員審核簽字,加蓋民主理財組織印章后由審批人審批,報農經站審核加蓋憑證審核專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帳,發(fā)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zhèn)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

        15、每月發(fā)生的一切收支業(yè)務,必須在當月25日前由村經管員編制報賬清單報片長簽字認可后報農經服務中心備案,作為入帳的依據,否則不得入帳,發(fā)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zhèn)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6、當年發(fā)生的一切業(yè)務收入和費用支出必須當年結清記入財務賬目(當年完工的工程必須當年驗收、當年結算入賬。其他賒欠物品等事項也必須當年結清記入帳內),各村兩委會及每個村干部個人必須履行承諾手續(xù)(以下一年度春節(jié)上班后一周時間為限),承諾本單位和本人經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結清,承諾書進入財務檔案。自20xx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費用未入賬的,其費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賬,概由責任人個人負擔;若有收入未入賬的,據實補辦入賬手續(xù),并嚴格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0xx年及以前年度發(fā)生的費用支出未入賬的,全部必須由經辦人書面說明情況,村居兩委會集體討論形成意見并簽名,片長審核批準,于20xx年9月1日前報農經服務中心核實批準后入賬。超過時間未上報或手續(xù)不全的,今后一律不得再予入賬。經核查與當事人說明情況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賬,并嚴格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17、杜絕村集體招待和用車費用支出,一經發(fā)現,一律由經辦人、審批人承擔。征兵費用(含誤工、交通、食宿、家訪及出兵等一切費用)按人計算,送鎮(zhèn)體檢150元/人,送市體檢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額(包干)使用不得突破。超過限額部分由經辦人、分工村干部、審批人共同承擔。若有特殊情況需出南通市外調,須報經分工片長和人武部審核批準,發(fā)生費用另行結算。

        18、村級資金撥付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由村在申請撥付資金的同時提供資金支付清冊,鎮(zhèn)農經服務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賬戶。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辦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標、承包辦法,減少和杜絕浪工、人情工,對必不可少的集體用工必須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xù)后,由用工經辦人及時登記“用工記工單”,連同“申報單”于完工次日結報給村經管員;村按月登記匯總,按季結報入賬,并報分管片長,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年終搞好結算兌現。對不按規(guī)定超期結報的,視情節(jié)給予當事人1-5%的罰款,在年終工資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虛支公用工,一經發(fā)現按照相關財經紀律嚴肅查處。

        四、債務化解

        20、村級原則上不得發(fā)生新的債務,對未按規(guī)定申報批準,私自向銀行或個人借款舉債發(fā)生的新生不良債務,按照新增債務總額給予村主要負責人5-10%的罰款,在當年審批的村干部工資總額中扣除,利息由當事人自付。

        21、嚴格執(zhí)行資金管理制度,實行計劃使用,先批后用,按規(guī)定程序撥付資金。禁止發(fā)生以“墊支款”等形式的變相舉債和舉新債還舊債的脫殼行為發(fā)生,違者視作違規(guī)舉債,按第20條規(guī)定處理。

        22、對歷年村欠干部的工資記入借款或投資帳戶的必須從借款或投資帳戶中剔除轉入應付干部工資帳戶,村不得支付利息,歷史上已形成的借款,并約定計息的今后一律按利隨本盡的原則,參照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超額支付的利息由經辦人、審批人各負擔50%,在各人工資中扣除。

        五、財務公開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監(jiān)督組織(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可跟村監(jiān)委會交叉兼職),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對全村村民負責,每月活動一次對村級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jiān)督,對不合理的開支行使否決權。村級財務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會計方可入賬。村務公開監(jiān)督小組負責監(jiān)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審查村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公開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guī)范,并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jiān)督情況。

        六、審計監(jiān)督

        24、鎮(zhèn)農經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及相關規(guī)定對村級資金收支、報賬及賬務處理進行指導、管理和監(jiān)督,若因農經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把關不嚴、監(jiān)督不力造成村級違反財務管理規(guī)定,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政治的、經濟的連帶責任。

        25、由鎮(zhèn)審計、財政、農經抽調人員組成審計小組,負責對村級財務定期進行審計。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責成責任人如數退還,涉及村干部及相關人員違法亂紀的,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小組應及時將審計結果向鎮(zhèn)黨委、政府提交書面審計報告,并按規(guī)定公布,接受監(jiān)督。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2

        為加強我鄉(xiāng)財務管理,規(guī)范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xiāng)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fā)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復核簽字確認,經鄉(xiāng)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到鄉(xiāng)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并掌握資金的使用,協(xié)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guī)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guī)定,并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準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guī)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xiāng)長批準,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guī)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xiāng)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采購管理規(guī)定

        為了規(guī)范政府采購行為,做好我鄉(xiāng)政府采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zhí)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guī)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并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3

        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收入是指經營收入、發(fā)包及上交收入、村級三項資金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條加強和規(guī)范票據管理,發(fā)生收入業(yè)務時,必須使用江蘇省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其他票據一律無效。嚴謹收款不開票或打白條,如違規(guī)定,由此造成損失的,由違紀者個人承擔,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專用票據統(tǒng)一由村會計句鎮(zhèn)農服中心申領、保管、交銷;對保管不善或遺失的視為村會計的失職行為,應承擔其后果責任。

        第三條在“三權”(即: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基礎上實行“村資鎮(zhèn)管”,由鎮(zhèn)農服中心統(tǒng)一設立“村級”代管資金專戶,集中統(tǒng)一管理。

        第四條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收入,經手人必須在3天內結賬,收款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解繳到鎮(zhèn)村賬鎮(zhèn)代理專戶,超過2萬元的額資金及時解繳。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項收入款項,不得借其他名義保留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帳外資金循環(huán),不得私設“小金庫”。如違規(guī)定,鎮(zhèn)農服中心收回票據、停辦資金業(yè)務,報鎮(zhèn)紀查處,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上級紀檢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條村級支出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條村社支出必須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審核,并加蓋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方為有效。支出發(fā)票必須正規(guī)合法,內容完備,并且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無法取得正規(guī)票據的,應說明原因,完善相關手續(xù)。

        第八條審批權限。村級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內(含1500元),由村簽報;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經定村領導審核同意后入賬;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經鎮(zhèn)紀和定村領導審核,由鎮(zhèn)紀同意報鎮(zhèn)長審定,否則不予入賬。對支出資金的真實用途,鎮(zhèn)紀將定期進行核查,發(fā)現冒領和拆分報賬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涉及數額較的單位工程項目款、土地款、往來款必須以轉賬方式進行賬務處理,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條村鎮(zhèn)管干部工資按鎮(zhèn)黨、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和考核的結果發(fā)放,社干部工資由村兩會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經集體研究報定村領導審核后發(fā)放,并報鎮(zhèn)農服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通訊費用報銷,,實行定額包干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為:村書記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書記、村副主任、會計720元/年。以上補助年終由村會計制單,年終一次性報支,平時不得報銷個人的通訊費用。

        第十二條非生產性開支實行限額管理,各村按政府規(guī)定的年度非生產性開支限額,從緊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的限額按經營收入、發(fā)包收入(不含返還農戶部分)、補助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開支限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核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非生產性開支范圍包括:招待費、差旅費)。村社干部福利單列支,總額最多不超過2萬元。各村對外爭取資金、招商引資項目和重工程等非正常范圍發(fā)生的招待費、用車費用,費用發(fā)生后必須在一個月內及時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鎮(zhèn)長審批,審批后一周內報農服中心、審計所備案,否則不做核減依據。對外爭取資金所發(fā)生的費用,一律按爭取資金總額(資金到賬數需有農服中心簽審確認)的15%結算。

        非生產性開支考核辦法:實際支出低于限額指標的,按規(guī)定獎勵;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的,經過核減后低于限額指標的不獎不罰;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經核減后仍然于限額指標的按照超額的比例扣分。世界開支控制在限額指標范圍內,其節(jié)約部分按節(jié)約總額的10%獎勵村主要干部,村書記、主任、會計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計算獎勵工資;超過規(guī)定限額的',其超額部分由村書記、主任、會計按40%、30%、30%的比例計算扣減工資。

        第十三條若采取其他渠道變通處理非生產性支出,一經查實,對主要責任人和相關當事人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用正規(guī)的稅額票據,發(fā)現不符合的票據一律退回。各村當期發(fā)生的票據必須當期結清入賬,不得將當年的發(fā)票隔年入賬,在結算時發(fā)現隔年票據一律退回!罢l經手,誰承擔”。村級發(fā)生的支出票據必須記入村賬,不得將村級發(fā)生的票據轉入社賬,一經查出將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各村在保證債務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資足額發(fā)放,村級各項事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確需外出考察參觀學習的,必須事先就人員、路線、費用等向鎮(zhèn)黨、政府書面申請,經批準,報鎮(zhèn)紀備案后執(zhí)行。并報農服中心做入賬依據。

        第十六條村集體如需借貸資金,必須經村兩班子研究同意,報鎮(zhèn)定村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對不按規(guī)定程序擅自借貸資金形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村借款利息費用,年利率原則上按銀行同檔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過10%。借據上必須注明貸款時間、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會計制單結算入賬。

        第十七條1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zhèn)政府審核批準,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公開招投標。工程結束后,將預決算書、招標文件、正式稅票、施工合同等報鎮(zhèn)農服中心,經工程審計小組審核后方可入賬。對的工程項目不按相關程序進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為的,鎮(zhèn)紀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村級資產是指村級所擁有的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各項資產。包括廠房、設備、集體房屋建筑物,以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等各類固定資產和發(fā)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體資源。

        第十九條村集體資產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必須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資產臺賬。村主辦會計負責村社資產的登記與管理。建立村集體資產資源明細賬。每年各村要對本村社的資產、資源進行清查盤點,并填寫“資產資源盤盈盤虧毀損報告表”,說明資產資源盤存情況,并報鎮(zhèn)農服中心存檔備案。村集體資產報廢、毀損、盤虧、核銷需經村兩會討論,并由農服中心、審計所審核,報經鎮(zhèn)資產處置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處置。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等人為原因致使固定資產損失、毀損的,保管人或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購置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zhèn)政府審核批準批準方可購置。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等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進行,采取公開競標,由農服中心、審計所提出復核意見,報經鎮(zhèn)資產處理小組批準。所得款項及時足額上繳到鎮(zhèn)農服中心村賬鎮(zhèn)代理專戶,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責任。

        第二十二條村級資產、資源發(fā)包、出租,必須訂立完善的書面合同,并認真履行。不得個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訂立合同;不得隨便變更、終止履行期內的合同。具體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村(組)級集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招標的實施意見》執(zhí)行。

        四、及時結賬、記賬制度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收入過期不入賬的,按侵占論處;支出結賬不及時的,按“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的辦法操作,村級經濟組織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條實施備用金制度,原則上村備用資金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特殊情況,經審核同意,可適當提高備用金數額,但總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各村從村級資金專戶中支付資金必須憑審核批準后的支出票據支付。

        五、理財及財務公開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jiān)督小組和理財小組,理財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產生。理財小組主要對村級財務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定期審核。

        第二十六條村會應實行財務公開。財務收支每季度公開;年度賬務預算、資產資源發(fā)包項目,年初公開;理財結果待問題處理后公開;重建設項目完工后公開;年度財務決算年終公開;對多數村民要求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重要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分段公開。

        第二十七條各村的財務每季度審計一次,對無視規(guī)定,肆揮霍浪費的責任人一經查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村干部提拔、離崗、退職前必須履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發(fā)現問題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九條“組級”財務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組級”財務管理工作意見》執(zhí)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xxx年三月一日起執(zhí)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4

        一、村級財務的收入管理

        1、村級組織應當依法合理組織收入,加強貨幣資金管理。村級組織收入主要包括:

        (1)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yè)籌資籌勞資金、集體統(tǒng)一經營收入、資產(源)發(fā)包、出租及村(社區(qū))企業(yè)上繳收入、對外投資收益;

        (2)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轉移支付收入以及獎勵、補助、補償資金;

       。3)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收入等。

        2、村級組織取得的各項收入應當使用規(guī)定的收據,確保收入在3-5日內及時足額上繳鄉(xiāng)鎮(zhèn)“代理中心”在金融機構開設的村級資金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得隱瞞、截留、坐支各項收入。否則,一經查實,資金全部沒收,并追究村負責人及當事人責任。

        二、村級財務的支出管理

        1、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主要用于必要的辦公用品、水電費、報刊征訂費(按宣傳部門的.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等村級運轉支出;重點用于綜治信訪維穩(wěn)、計劃生育、衛(wèi)生防疫、環(huán)境整治、精準扶貧等支出。服務群眾事務支出不低于經費總額的50%,扶貧事務支出不低于經費總額的5%,為民服務網上辦理事務經費按4200元/年安排,綜治維穩(wěn)信訪費用按10000元/年安排的專項經費,在保障當年業(yè)務支出后,年度有結余的原則上結轉下年繼續(xù)使用,確有需要的報鄉(xiāng)鎮(zhèn)統(tǒng)籌審批后,在以上規(guī)定的支出范圍內辦理。同時,嚴格執(zhí)行村級公務“零招待”制度。

        2、上級安排到村級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包括工程項目資金)要嚴格按照支出范圍、程序和規(guī)定,做到?顚S,不得挪作他用和彌補工作經費。年度項目經費有結余的,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村級財務支出審批程序

        1、支出單據整理。

        村集體支出原則上應使用稅務統(tǒng)一發(fā)票;確實不能取得的,限額在300元以內的可使用代理中心專用票據。購置辦公設備或辦公用品等必須要提供稅務統(tǒng)一發(fā)票,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應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xù)。各項雜工支出原則上不超過50元每人每天,雜工發(fā)放花名冊上要求領款人本人簽字確認,姓名應與身份證保持一致,嚴禁使用小名及其他非正式名稱,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追究經辦人及村負責人相關責任。

        2、支出審批權限。

       。1)1000元以內的支出,由經辦人在原始支出單據上簽字,村主任、村書記會簽,村報賬員填寫《渦陽縣村級支取款項申請書》同時交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主任審核后簽字;(2)1000-3000元以內的,比照以上程序辦理,同時由鎮(zhèn)包村干部審核簽字;

        (3)3000元以上支出,按上述規(guī)定程序辦理后,報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3、支出單據上報。

        每月25日前,村報賬員整理經村級審批后的報賬票據,報送鄉(xiāng)鎮(zhèn)“代理中心”。中心主任審核報賬單據,并在《申請書》上簽字,村級代理會計根據村、鎮(zhèn)審批后的票據按規(guī)定進行支付及賬務處理,超過1000元以上(含1000元)支出,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轉賬支付。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村集體經濟收入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xx村實施集體經濟收入資金管理制度,資金的申請使用和審批嚴格遵循本制度的規(guī)定。

        第二章資金使用范圍

        第二條符合以下條件的情況,可以申請使用集體經濟收入資金。

        (一)增加xx村集體收入的項目費用;

        (二)xx村公益性項目的建設費用;

        (三)xx村遭遇重大家庭變故造成生活困難的村民慰問金;

        (四)其他經幫扶單位“雙到”辦和村委協(xié)商可供開支的項目費用。

        第三章資金使用程序

        第三條xx村委會人員及相關機構的職責。

        (一)xx村委會主任:負責管理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審批各生產小組提出的資金使用申請,按制度要求監(jiān)督各項資金的使用,確保資金公正、公開使用。

        (二)xx村委會委員:根據所管轄生產小組的實際需求,提出資金使用申請。

        (三)xx村委會出納:負責收集和保管資金申請,辦理支付業(yè)務及保管相關票據,設立專門賬簿進行登記管理,編制并公示每月的資金使用情況。

        (四)幫扶單位“雙到”辦公室:負責指導xx村委會有效地使用集體經濟收入資金,監(jiān)督村委會執(zhí)行資金管理制度,復核每一項資金的'審批情況。

        第四條資金的申請程序。

        (一)對于村民慰問金和只涉及1個生產小組的公益性項目,由管轄該生產小組的村委委員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二)對于涉及2個生產小組以上的公益性項目,由管轄所涉及生產小組的全部村委委員聯名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三)對于xx村集體投資項目,由1/2以上的村委委員聯名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第五條資金的審批程序。

        (一)申請費用在500元以下的,由村委會主任同意并簽字,通過審批。

        (二)申請費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需召開村委會議討論,需村委會主任及1/2以上村委委員同意并簽字,才能通過審批。

        (三)申請費用在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需召開村委會議討論,由全體村委委員同意并簽字,使用申請書需在村公告欄向全村村民公示7天,無收到書面反對意見,才能通過審批。

        第六條資金的支付辦法。

        (一)賬戶內資金支付的票據需有幫扶單位駐村干部私章、xx村委主任私章、興寧市黃槐鎮(zhèn)xx村民委員會公章三個印鑒齊全才能支付使用。

        (二)按照以下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資金支付業(yè)務。

        (1)支付申請。村委會委員申請用款時,應當提前向村委會主任提交《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按規(guī)定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村委會主任應當根據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3)支付復核。幫扶單位“雙到”辦公室應當對批準后的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資金支付申請的項目是否合理、批準程序是否正確、手續(xù)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xù)。

        (4)辦理支付。出納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guī)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xù),負責收集和保管相關票據,并及時登記賬冊。

        第四章資金公示

        第七條申請費用在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項目,村委會需向全村村民公示該項目的《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公示期為7天。

        第八條每月5日前xx村委會需向全村公示上一個月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情況。

        公示內容為:帳戶收支情況表,包括當月和年度收入、當月和年度支出、當月和年度結余等內容。

        第五章附則

        第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執(zhí)行。

        20xx年村級財務集體經濟管理制度村級集體經濟管理制度

        為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1、村級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由鄉(xiāng)(鎮(zhèn))農村經濟管理站代管,實行代管后,原有會計核算單位的獨立性不變,村集體所有權不變,財務支出的決策權不變。

        2、取消村會計組織,每村設一名報賬員,村集體經濟組織發(fā)生收、支單據,由報賬員每月末將原始憑證報送鄉(xiāng)農經站,由農經站記賬員登記帳簿進行會計業(yè)務核算。

        3、村集體經濟組織配備專職的報賬員,負責本村集體資產管理、“一事一議”申請、登記、備案管理、會計檔案管理、負責辦理收入、支出報賬業(yè)務。非報賬員不得管理現金業(yè)務。

        4、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使用,實行報賬核銷制。村集體經濟組織需要資金時,必須先申請,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審核,同意后撥付村使用。

        5、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農經站入賬管理。

        6、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資金必須在發(fā)生后5日內由報賬員到鄉(xiāng)農經站報賬。特殊情況,可事先申請,農經站長同意后,可以推遲報賬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三日。違者按個人占款處理。

        7、村賬鄉(xiāng)代管后,鄉(xiāng)農經站設總會計一名,記賬員若干名(根據各鄉(xiāng)實際,每名記賬員負責3—5個村),現金員一至二名(根據各鄉(xiāng)大小自行配置)。

        8、現金收支手續(xù)完備,不準白條子抵庫或入帳。手續(xù)不完備、不真實的開支,報賬員、記賬員有權拒付和接收。對不拒付的,又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責任。

        9、農經站代理村會計賬(村賬鄉(xiāng)代管)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業(yè)務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設置賬簿和會計科目,按規(guī)定的記賬原則、記賬程序、記賬方法、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按會計年度及時結舊賬、建新賬。

        10、村級財務實行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會計代理后,嚴格執(zhí)行賬、款分管制度。出納員負責管理現金,辦理現金收付業(yè)務,并進行現金序時核算。記賬員負責建賬、記賬、算賬、結賬、定期核對賬目,并依法履行會計監(jiān)督職責。

        11、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準參加各種名義的贊助活動,不準用公款購買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對各種合同外的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亂攤派,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拒付。

        12、村級各類資金要堅持?顚S玫脑瓌t。嚴禁相互擠占、挪用、平調。發(fā)現要追究其責任。

        13、村級各類單據,尤其是付方單必須有經手人簽章或簽字,由村級財務主管人員簽批,村民理財小組蓋章后,再由農經站賬前審核后方可入帳。

        14、加強村級票據管理,對村級所取得的外來原始單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自制原始單據必須使用JNBP—吉林省農村經濟組織標準憑證,空白憑證由鄉(xiāng)農經站統(tǒng)一管理。村級可根據需要向農經站領取。農經站對各種所領取的空白憑證進行登記。

        15、實行財務公開,鄉(xiāng)農經站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村的經濟收入,往來款項各項補貼資金等業(yè)務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

        16、鎮(zhèn)農經站要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年度內各種會計資料、統(tǒng)計資料要統(tǒng)一整理裝卷歸檔,會計檔案不經批準,不得隨意銷毀。

        17、報帳員、記帳員要認真執(zhí)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刻苦鉆研業(yè)務、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客觀公正。

        18、對應收、應付款兩類賬戶不得混用。嚴禁村發(fā)生墊付資金行為,杜絕通過兩類賬戶人為造成呆死現象。出現違規(guī)問題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9、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實行購建前審計審批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按照購建的金額報農村審計站審計同意后方可購建。

        20、村集體經濟組織嚴禁用集體資金或貸款、借款代農民繳納稅費。

        21、加強電算化管理,嚴格執(zhí)行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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